日砸100萬美金 馬斯克爲川普買票
美國億萬富豪馬斯克日前在川普的造勢場合中承諾,即日起至11月5日投票日,天天都將送出100萬美元。(美聯社)
美國億萬富豪馬斯克堪稱是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的「最強助選員」,日前承諾在11月大選前,每天送出100萬美元,約新臺幣3200萬元給簽署《美國憲法》第一和第二修正案請願書的賓州選民。然而,有選舉專家質疑,馬斯克大手筆的「現金大放送」活動,是變相爲川普買票,賓州州長夏皮洛更呼籲執法單位着手調查。
美聯社報導,馬斯克爲力挺川普贏得大選,特設立「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他19日承諾,在11月5日選舉結束前,每天送出100萬美元,獎勵那些簽署請願書,支持保障言論自由和持有武器權利的選民。
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限定,有資格參加「每天抽百萬美元」的活動,必須是登記選民、已簽署請願書,而且是來自7個關鍵搖擺州。該委員會併爲每位簽署請願書的賓州註冊選民,特別提供100美元獎金,若他們推薦其他符合資格的人來連署,也可獲得100美元獎金。
馬斯克19日在賓州哈立斯堡出席活動時,真的送出一張100萬美元支票予1名男性,20日又在匹茲堡送出第2張100萬美元支票給另一名女性。
路透指出,這是馬斯克利用其「巨大財富」影響總統選舉的最新案例。
對馬斯克的大撒錢作爲,賓州州長夏皮洛(Josh Shapiro)大感憂慮地說,「關於馬斯克在這場選舉中如何花錢,以及黑金不僅流入賓州,甚至進入賓州選民口袋的問題,值得深思,讓人深感不安」。他呼籲,執法部門深入調查。
也有選舉法專家提出警告。競選財務律師費雪(Brendan Fischer)說,馬斯克這招已遊走在法律邊緣。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教授哈森(Rick Hasen)指出,美國法律禁止向登記選民或投票的人付費,「如果只是支付大家簽署請願書,可能只是浪費,但並不違法。若只有已註冊選民才能參加現金抽抽樂,就涉及違法問題。」
西北大學普利茲克法學院選舉法教授麥可康(Michael Kang)也指出,「這和直接給錢叫人去投票雖然不同,但已足夠接近,讓人擔心此活動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