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g Sun
Bamboo三少年,左邊是Bass、右邊是Solo Guitar,陳輝龍(中)穿着模仿Bob Dylan唱片做的外套。(陳輝龍提供)
Bob Dylan的《日升之屋》黑膠。(陳輝龍提供)
我要說一個關於青春,關於夢想的故事。這不是「有志者事竟成」的療愈事蹟,也不是被命運摧毀那樣的悲傷情節,我要說的是我的作家同儕陳輝龍,少年組搖滾樂團的不勵志故事。
我與陳輝龍同世代,只小他一歲,都出生於基隆,然而兩人聊起來卻像成長於不同時空。我童年照片不多,因爲家裡沒有相機,他卻國中畢業就擁有一臺自己的單眼相機。我小學時期除了學校、眷村,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卻已經會去一種叫作「音樂屋」的地方消磨時間。我畢業的學校,叨天之幸都還健在,陳輝龍說他念的學校都不見了!國中念鼓山,已經不在了,臺南的美術專科學校後,不久又轉到潮州,之前還轉過的幾個學校都倒了,最後好不容易畢業的潮州美術職校,也倒了,所以他畢業而仍舊存在的學校,只有鼓巖國小……,所以,需要填履歷時,他只能填上「鼓巖國小」畢業。
「等一下,」我頭昏了,「你爲什麼要一直轉學?」
「因爲品性差啊!」
「怎樣差?」
「打架滋事。」
我把標準降到最低:「有混幫派嗎?」
「沒有啦,只是血氣方剛。」
「你水瓶座耶,怎麼會這樣子?」
於是他講起在火車上跟臺南水產學生鬥毆始末,校方要他留級,不想留級只有一個辦法,就是轉學。「我很怕留級,那要到哪一年才能畢業?很不想待在學校,只好轉學。這是第一次鬥毆事件……」好吧,我把話題拉回來,我要問的是關於他曾經組band的輝煌歷史。在我念高中的1980年代初,身邊不少會彈吉他、熱愛音樂、唱歌的好朋友,也有嚷嚷要組band的,但都沒有付諸行動。陳輝龍在那時代,絕對是最瘋狂的怪小孩。
但在談他的band之前,我想先弄清楚剛剛從他嘴邊滑過的一個名詞,「什麼叫音樂屋?」
陳輝龍說,「我小時候住高雄,那個年代的高雄,有個堀江商場,我家就在旁邊,它現在沒落了,當年曾經是全臺灣最大的舶來品區,大概是晴光市場的十倍大。而附近一整條五福四路跟七賢路加起來,可能有超過百間以上的音樂屋。音樂屋專門放搖滾音樂。以前我跟臺北朋友碰面,談起臺北的搖滾音樂,朋友說有一家『天才』,在西門町,還有幾家……他兩三下就數完了,我說你們臺北很爛啊,我們高雄也有一百家以上的音樂屋,招牌把美國、英國的搖滾合唱團名字都取光了!」
我請他描述音樂屋。「就是專門放黑膠、聽搖滾樂的地方,像咖啡廳,有供應飲料,但烏七嘛黑的,你如果穿白色的衣服會有螢光。老闆一定是搖滾樂愛好者,唱片多半是翻版。可以聊天,但大部分人就是去聽音樂。裡面大部分是大人。我常去的那家叫『衝浪』,也是合唱團的名字。」
「誰帶你去的呢?」
「我小時候會跟一些大人玩在一起,第一次去,大概是跟着鄰居高中生吧。音樂屋可能也跟美軍留下的酒吧文化有關。那時高雄港商務發達,鹽埕有港、有河,還有山,日據時代留下一些商場,又有美軍文化,文化多元豐富。大大小小的音樂屋,小的只有桌子兩三張,最大的一家叫作『滾石』,就在雄女附近,記憶中有兩、三層樓,騎腳踏車跨過愛河經過會看到很大的一面牆,牆上有個『滾石』樂團標誌的吐舌頭。但我們不敢進去那裡,聽說很貴。我最早去的那間叫作『日升之屋』。英國藍調搖滾「動物樂團」(The Animals)的〈日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g Sun)是我最早聽到的搖滾樂,我問了某個大哥哥,哪裡可以買Animal的專輯?他指引我去一家唱片行。唱片行老闆綽號11指,因爲他有11根指頭。」
「那時我剛進國中,分到好班,真是非常非常痛苦,體育沒了,美術沒了,音樂也沒了,覺得生活很黑暗。我的排遣就是去音樂屋、唱片行。那位11指老闆的店,一半是唱片行,一半是愛國獎券行。他老婆負責賣可以賺錢的愛國獎券,但是唱片行,我每次去都是隻有我一個人。就看到他們夫妻每天都在吵架,用臺語罵很髒很髒的話。我告訴11指老闆,想買Animal的專輯,他說,我跟你講,你要先認識一個人,叫作Bob Dylan。你拿回去聽聽看,如果覺得不好聽再拿來跟我換。之後他跟我講了許多人,許多音樂,中間不時傳來他老婆的叫罵聲。後來我到紐約,買的第一張唱片,就是Bob Dylan的最初專輯,爲的就是他用唸的唱出〈日升之屋〉(House of the Rising Sun),如果要我選最佳版本的話,那Dylan的,當然是第一,The Animals是第二名。」
這就是陳輝龍的搖滾音樂啓蒙課,在11指老闆和他老婆的髒話叫罵之中。那時父親跑船,媽媽不太管他,會管他的只有哥哥,但是大他十五歲的哥哥當兵去,他就沒人管束了。國三下學期該準備聯考了,但他當沒這回事,父親寄補習費給他,就拿去買了一把電吉他。有一天鄰居跑來問他媽媽,聯考要不要一起包車去?他想慘了,他根本沒有報名!意識到這件事,高中已經來不及報了,他跟媽媽說,「喔,我不用考那個。」馬上去報了五專。
我實在覺得不可思議:「不是學校會幫你們一起報名嗎?」
他說:「那時候很散,沒理這個事。」
「你到底在幹嘛?」
「就是一直在想着要弄個band啊。我那時很天真,覺得唸書不必在學校,可以自學。」
他先去找了一位專門在辦桌酒席上演奏的老師學吉他,組了樂團,又跟一位吉他手的舅舅學,他們教的都不是他想要的,但算是入門學了基礎。
他運氣不錯,進了南部唯一的美工專科,「念美術是因爲我國小時有去畫過電影看板。工頭把照片打格子,幾十個人合力完成,畫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自己畫的是哪一個部分,但工資還滿豐厚的。畫圖這種事,我們小時候就會的。既然非升學不可,那我就念美術吧,以後應該會有用。」
陳輝龍的第一個band,叫作「Baby’s」,我笑出來:「好可愛啊。」「因爲我的小名叫小寶。」「哈哈哈!」「那是國中剛畢業時,我們還做制服,繡英文字母,那個B字還學ABBA,把它反過來。
Baby’s團員裡鼓手的媽媽非常支持他們,曾把自家頂樓借給他們練團。團員就從美工科的同學裡找,後來轉學兩度更換團員,改了名叫作「Bamboo」,原因是,三個男生都瘦瘦高高像竹竿。Bamboo學英國雛鳥樂團(The Yardbirds),兩把吉他、一把bass。陳輝龍是主唱,彈伴奏吉他。
「Bamboo三個男生住在一起,都念美工科,我們在鄉下合租公寓,還有個畫室,是廚房改造的,平日一起寫生、攝影、練團、表演,甚至還嚴格規定:不準聯誼!」
「爲什麼不準去聯誼?」
「我們有很多事要做啊。覺得談戀愛很煩,尤其看到同學的遭遇,特別是班對……」
「遭遇!」我說:「你用遭遇這兩個字!」
「那真的慘不忍睹好不好!」
這比他聽什麼音樂更讓我好奇了,「到底是什麼『遭遇』把你嚇成這樣?」
「比方要跟別人報告行蹤這件事,我就覺得很累。也會碰到一些女生,似乎興趣想法跟你一樣。但一開始一樣,後來也會變得不一樣。我喜歡的東西,大部分女生應該不會太喜歡。」
「你認爲音樂、攝影,大部分女生不會喜歡嗎?」
「因爲我聽的音樂跟別人不一樣。攝影更麻煩,女生會覺得那你拍我啊。」我狂笑。
「妳不會嗎?」
「我不會!最好不要拍我!」
「而且我經常出去攝影,全臺灣是我的大照相簿,全省各地的走,女生會說你爲什麼不帶我去。不然就是不停的問我在幹嘛?我爲什麼要告訴妳?其實我很簡單,我不是出去拍照,就是在暗房洗照片,不然就聽音樂,花很多時間聽音樂。」
「聽音樂總可以一起吧?」
「起初可以一起,後來女生就會說可以聽別的嗎?如果我彈吉他,她就會說,那我唱你彈。幹嘛啊,主要是她唱的我不會彈,她就會說你怎麼不會彈,這種東西很簡單啊,我說那妳自己彈。」我已經笑倒,我說算了,你還是別去聯誼引起公憤,好好玩你的搖滾吧!
但搖滾音樂在那個年代,尤其在「鄉下」是非常寂寞的。他們也嘗試在學校組社團,那年頭社團名字不能叫什麼搖滾、熱門音樂,只好就叫作電子吉他社。以爲活動地點在禮堂,自然就會有人來聽,根本沒有人來聽,頂多是他們動員的同學、學弟妹來捧個場。他們唱最多的是Bob Dylan的歌,比如〈Blowing in the wind〉、陳輝龍最喜歡的〈Seven Days〉,「這首歌就是一直念:Seven days, seven more days……一般人聽起來可能很無聊,但我喜歡Blues的歌,那時候對黑人的Blues興趣超高。」還有就是那首〈日升之屋〉,可以說是他的最愛。
〈日升之屋〉是美國傳統民間音樂,動物樂團1964年錄製,被認爲是「第一支民謠搖滾樂」。歌詞是一個年輕人訴說着:「在紐奧良有一間屋子,人們都叫它日升之屋,很多窮人的孩子都在此毀掉一生,我知道,我就是其中一個……」。他的母親是個裁縫,爸爸是個賭鬼,這個賭鬼唯一感到滿足的,是他喝醉的時候。他說他「一腳踏在月臺,另一腳踏在火車車廂上,正要回到紐奧良,回去戴上腳銬與鎖鏈……」這歌實在太悲慘。悲傷憂鬱的藍調原就流行於社會底層,銜接上電子搖滾,完全擊中少年陳輝龍的心,學他們飆吉他,悲傷地嘶喊。但是……社團活動沒人來聽!
更悲慘的是,某日遇見一位排灣族同學,還得過五燈獎的,他說我可以去參與你們社團的活動嗎?當然歡迎啊。結果他來的那天,臺下滿滿的人。
「他也唱搖滾嗎?」
「什麼!他唱校園民歌,唱〈歸人沙城〉!」
噢,歸人沙城,我正想啦啦啦啦,啦個幾句的,陳輝龍恨恨地說:「我恨死這首歌了!天哪,這靡靡之音吧!居然那麼多人!而且下面還跟着唱!」我趕緊閉嘴。「後來呢?」
「沒有後來!我氣死了!我們就退出那個社團,給他去弄了。」
在學校沒搞頭,他們到餐廳去唱。有人介紹他們去高雄名演唱西餐廳。老闆問他們會彈什麼歌?他們興匆匆彈起〈Blowing in the wind〉,這應該很通俗吧?「好,儘量不要彈這個。」老闆給他們一個歌本,「你們回去看一下,而且要彈客人點的歌,不能自己想唱什麼就唱什麼。」三人面面相覷:原來我們是伴奏啊!他們回去翻那歌本,都是校園民歌、瓊瑤電影的歌,居然還有〈離家五百哩〉,「我最恨鄉村音樂了!無聊而且單調!」不過他們還是去唱了,因爲鐘點費還可以,唱着唱着,他們添加了不少器材。
他們把那歌本里的一些歌改編成Blues,包括膾炙人口的〈我家在那裡〉。客人就說,「欸,彈正常一點好嗎?」屈辱感愈來愈重,這條道路怎麼跟想像的完全不一樣啊。暑假回家,心情低落,輝龍的媽媽說:「你去唱歌,怎麼回來變這樣?」母親真是他的知音,告訴他:「沒關係啊,你不喜歡就不要配合嘛,這些就當成練習的經驗。」
他們往前更進一步是開始嘗試作曲,臺北音樂圈有訊息捎來,說民歌唱片公司在選歌,如果被選中了,一首一千元。陳輝龍說,「那時我根本不會寫字!就先寫了旋律,AGoGo的曲調,其實跟民歌那種調子完全相違背,再開始拼字,填詞。完成的第一首歌,〈飄雲的日子〉,就是從民歌裡面找字,覺得比較容易入選,還真的被買了。第二首歌,從公共版權裡找詞,用了胡適的〈生查子〉:「也想不相思,可免相思苦。幾次細思量,情願相思苦。」寫成一個Rumba,也是藍調,又被買走了。
事情好像是朝着漸入佳境的情勢走了,他們繼續寫歌,雖然被買走的歌並沒有發行,但有唱片公司來談了,要他們至少錄十首歌才能出。他們在自己創作的八首作品之外,也翻唱一些喜歡的歌,其中一首〈Daddy's Home〉是他們平日練團最常唱的歌。〈Daddy's Home〉是1972年The Jackson Five的歌,也是藍調,旋律簡單如兒歌,歌詞是期盼爸爸回家的感覺。三個臺灣少年雖然並不理解美國父子的生活方式,但他們唱出自己的心情。其中兩個團員的父親都是船員,短則幾個月,有時一年半載才能返航跟家人相聚,而另一位團員的爸爸是軍醫,同樣是經常缺席的父親。當陳輝龍動念組搖滾樂團時,他寫信給爸爸,希望老爸帶把電吉他回來給他。沒想到,收到的是一臺迷你錄放音機──「Walkman」(隨身聽),那是1970年代劃時代的產品。
他們就用這臺Walkman,在一個十月連續假期裡,借了學校的攝影棚,錄下生平唯一一卷演唱實況錄音,卡帶正反面60分鐘,共錄了十幾首歌。
卡帶錄好了,備忘錄也簽了,他們還自拍唱片封套,然後就沒下文了。等待,等啊等,等到他們三個都要去當兵了。「我後來長大才知道,籤備忘錄是沒有用的,必須要有明確的時間、預付多少金額的合約纔算數。」三人入伍,band自動散了,這件事也就隨風而逝了。
退伍後,陳輝龍到雜誌社當攝影記者、出國上紐約攝影學校,告別了他的樂團夢。在紐約期間,書沒念到,倒是天天泡在唱片行裡,回國前聽說有唱片行倉庫大拍賣,他把剩下的錢全部花光,把所有狄倫的唱片都買下來。「前陣子找唱片,看到了那時在紐約買的,封套上還貼着日期……」
他還找到了一張久違的照片。照片上,是三個日以繼夜彈唱搖滾的瘦高男孩。就是當年打算當作唱片封套的照片。
回首那一步之遙,如果當年唱片發行了,人生會不會不一樣?沒有欷吁感慨,「其實也沒什麼啊。」陳輝龍說,「這是很多人青春的時候都會作的夢。」
但搖滾樂是這樣的東西,照片中的貝斯手現住北京近郊,當他45歲那年,毅然跑去當模特兒!主奏吉他手在洛杉磯成了長途重機車旅行者,而主唱陳輝龍,成了小說家陳輝龍。熱血滔滔,他們依然是那日日彈唱搖滾的男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