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戰敗 舊殖民地人民猶豫去留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投降。圖爲1952年4月28日,《中日和約》在臺北簽字,右爲日代表河田烈,左爲我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本報資料照片)
流動的界域:從在地、跨域到多物種(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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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隨着日本的戰敗,居留在其殖民地的日本人都被遣送回國。相對地,居留殖民母國日本的住民包括朝鮮人、臺灣人等,也大多準備要返回故鄉。但是,由於國共內戰與韓戰爆發,東亞政治情勢持續動盪,許多「舊殖民地人」並未順利返鄉,而是在各種複雜的考量下,長期定居殖民母國日本。
根據田中宏的研究,這羣殖民地來的移民,除了選擇歸化日籍或是伺機離開日本之外,他們都以特例的法規長住日本,其居留資格的保障並不完整,直到一九九一年才變成「特別永住者」的在日外國人。換言之,舊殖民地出身的臺灣人,在戰爭結束近半世紀之後,居留日本的身分問題才完全解決,其演變過程相當複雜。
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八日,隨著於舊金山簽署的同盟國對日和約生效,美國佔領統治結束,日本恢復國家主權,官方得以「出入國管理令」管理居留日本的外國人。這時納入「外國人登錄法」管理的外國人約六十多萬人,其中九五%爲舊殖民地人,多數是在日韓國/朝鮮人,臺灣人僅有約兩萬五千人。由於戰後日本並未制訂法律處理舊殖民地人的國籍變更問題,因此這批喪失日本籍者,在日本的身分必須以特例來處理。直到一九六五年日本與大韓民國恢復邦交,部分在日韓國人才可以申請「協定永住」(約三十多萬人),獲得較明確的法律地位保障,但臺灣出身與認同北韓(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舊殖民地人居留問題並未解決。
一九八一年,日本政府因簽署加入難民條約,才允許舊殖民地出身者可以申請永住權,有一批人因而獲得「特例永住」的資格。一九九一年,日本與韓國簽訂新的外交協定之後,法務省制定《基於與日本國和平條約而脫離日本國籍者有關出入國管理相關之特例法》,進一步讓其餘舊殖民地出身者都可申請永住權,並統合過往不同法令規定,使其居留資格一致。根據一九九一年統計,一九八九年底爲止取得「特別永住者」(包括以前之法規產生的協定永住者與特例永住者)共六十萬八千○二十九人,其中韓國/朝鮮人共六十萬○七百九十五人,臺灣人五千七百六十人,其他一千四百七十四人。直到這個階段,日本舊殖民地的「帝國臣民」才成爲居留資格明確的「在日外國人」。
二○一四年,筆者完成〈戰後在日臺灣人的國籍問題與居留問題〉一文,原本認爲已釐清舊殖民地出身者的法律地位確定,臺灣的「去殖民化」或日本的「去帝國化」的問題業已解決。但戰後在日臺灣人的故事,依然不斷被傳述。二○一九年日本作家野嶋剛撰寫《漂流日本:失去故鄉的臺灣人》一書,介紹十幾位知名的臺僑,其中如陳舜臣、安藤百福(吳百福)等,即是戰前已定居日本的臺灣人,有些人如邱永漢、辜寬敏、翁倩玉、東山彰良(王震緒)等,則是戰後前往日本定居的中華民國籍僑民。野嶋在前言中說:「這一羣人不知道失去了故鄉多少次。他們被祖國追殺、被祖國背叛、被祖國拋棄。不過他們並未放棄,活了下去,反而成就了許多事。」當然,這本書只談功成名就者,在底層社會艱苦生活,甚至喪命異鄉者,並未受到充分的關注,「舊殖民地人」的苦惱也受到忽略。
戰後,不少在日臺灣人自認爲已從殖民地「二等國民」,一躍成爲「戰勝國民」,實際上這種身分的轉變只是一個假象,對日和約簽訂之前臺灣人的法律地位尚未確定。雖然有一些知道如何靈巧變通者,確實在盟軍(GHQ)佔領統治期間,迅速累積財富成爲知名的旅日僑領,但大部分在日臺灣人與華僑,都經歷了戰後經濟蕭條、生活貧困的日子。一九五○年代,有些人得知臺灣的情勢不安,又聽聞共產黨建立的新中國有發展的機會,大膽地選擇前往中國大陸定居。當然,有些臺灣人在日本站穩腳跟之後,鼓勵子女前往美國留學發展,這種選項較爲常見。整體而言,戰後在日臺灣人有相當多元的發展,他們面臨的困境反映時代的變局,他們奮鬥的成就也充分展現海外臺灣移民的韌性。(三之一;摘自《流動的界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