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懲詐速審重判 臺灣6成5輕罰
臺日警方合作執法,破獲假檢警車手集團。圖爲車手至ATM取款。(高雄地檢署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刑事局與日本警方合作,破獲黑幫招募年輕人赴日擔任詐騙車手,並有5名臺籍車手在日本落網。其中,25歲黃姓車手去年7月被捕後,遭日方「速審重判」3年8個月,相對國內查獲車手,法院大多隻判3個月至1年,甚至還可易科罰金,有高達6成5詐欺被告免關,讓揹負打詐重任的檢警忍不住大嘆:「難怪都說臺灣是詐騙天堂!」
臺灣不僅輸出各種詐騙手法到世界各地,電詐機房流竄全球,現在連年輕人都到海外擔任車手,令臺灣成爲詐騙之島的惡名始終洗刷不掉。行政院近日雖提出「打詐新4法」,希望立法院儘速三讀通過,遏制詐騙,但就算法律通過,法官卻判不下去,也是枉然。
警方表示,重懲一直是各界認爲打詐最好手段之一,實務卻很少見到法院重判。以日本爲例,日本警方2020年查獲時年未滿20歲的臺籍紀姓男子,與另2名臺嫌租車在全日本走透透,向被害人收取金錢或提領贓款,共涉及12件詐欺案,日本法院考量紀嫌態度良好,減輕刑期都還重判4年4個月;去年7月在香川逮捕25歲臺籍黃姓車手,也重判3年8個月,另外4名被羈押的臺籍車手近期就會審結,偵審速度之快、刑度之重,引起國內法界熱議。
警方說,國內對車手的刑責輕,讓詐團專門招募未成年少年或年輕人充當車手,反正被抓到後再換人即可,替代性很高,除非涉及組織、洗錢等罪嫌,或加重詐欺,否則很少人會真正被抓去關。
據統計,去年國內詐欺犯獲判3年以上刑度者僅0.7%,6月以下或拘役免關者將近6成5。
日前中華警政研究學會針對詐欺犯罪舉行研討會,有檢察官就直言,修法加重最高本刑根本沒用,因爲我國司法都是從最輕本刑開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