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放寬境外放款上限
爲滿足企業融資需求,並促進跨境資金雙向流動,中國人民銀行5日晚間宣佈,將境內企業的境外放款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由0.3上調至0.5。政策調整後,境內企業境外放款的上限相應提高,有利於滿足企業「走出去」的資金需求,亦有利於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21世紀經濟報導指出,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王有鑫分析,此次變動相當於將2016年的「進一步明確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寬業務有關事項通知」中的兩個公式係數分別調整。
2016年11月26日,爲規範境內企業人民幣境外放款業務,引導境外放款跨境人民幣結算有序開展,人行表示每5年對提前還款所佔額度進行清零,其中宏觀審慎調節係數爲0.3;幣種轉換因數爲0。人行會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跨境資金流動情況對宏觀審慎調節係數和幣種轉換因數進行動態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人行、發改委、商務部等六部委4日聯合公佈的「進一步優化跨境人民幣政策,支持穩外貿穩外資的通知」,將外幣境外放款餘額的幣種轉換因數由0調整至0.5。也就是說,企業在境外以外幣放款將佔用更多額度。
王有鑫解釋,兩個係數的調整各有不同意義。境外放款係數上調至0.5,等於爲企業上調了境外放款額度,跨國企業可爲境外關聯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更多融資支援。至於幣種轉換因數由0調整至0.5,則與企業選擇何種幣种放款有關。該政策主要是鼓勵企業擴大使用人民幣,減少外幣放款。不過,王有鑫同時指出,額度的上調傾向於政策意義,希望釋出積極推進國際化的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