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側寫-國發會主委 陳美伶的一千天
陳美伶這一任做了兩年九個月,整整一千個日子,是胡勝正之後任期最長的主委,所推動工作之多自然也是名列前茅。
這些年國發會主委任期普遍不長,還經常被在野黨杯葛,壯志未酬者居多,陳美伶這一任恰逢立院理性平和,西線無戰事,在天時、地利加上她明快的決策風格下,國發會的法案在立院總能輕騎過關,而得以做更多的事。
舉例來說,攬才專法第20條實習簽證一直有「假實習、真打工」的爭議,她果斷刪除這條使得此法速獲三讀,讓企業聘僱白領外籍人才大獲鬆綁。此外,她也把公部門厚厚一本繁複的KPI大幅精簡,讓公務員個個額手稱慶。
而爲讓預算有效運用,她一上任就責成管考處訂定公共建設計劃「退場機制」,以讓預算能投入更迫切的計劃。前年農曆年前,她發現公共建設竟有737億「應付未付」,馬上敦促各部會加速估驗,把錢付給廠商,讓廠商過個好年。
有別於歷任主委出身於經濟領域,侃侃而談總體經濟,陳美伶學的是法律,在總經這方面的發言確實較少,然而她更務實去關心法制環境、地方創生、新創事業,對於美國、歐洲商會等建言,每每親力親爲加以解決,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也是歷任主委少有。
這些外國商會、工商團體提的白皮書,以往都由副主委協調,但陳美伶總是親自協調,由主委出馬自然不同,許多老問題迎刃而解。再如這次疫情,雖沒被政院交付任務,陳美伶也主動協助新創,獲得好評。
由於學法律,她特別關注法制問題,兩年多來除了推動攬才專法、新經濟移民法、開放資料專法、個資法修正等工作,對於歐盟個資法GDPR上路,她更兩度赴歐盟執委會諮商,以解決我業者在歐經商的困境。
國發會兩年來所做的法制面工作雖不若煙火式政策耀眼,卻更關鍵而重要,從經合會、經建會直到國發會半個多世紀兩萬多個日子裡,這一千天終將爲歷史所記住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