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抓姦聽見房內「嗯嗯阿阿」氣罵賤女人 法官認:言論自由
一名女子到汽車旅館抓姦,因情緒激動而向小三罵了一句「賤女人,不要臉!」遭對方告上法院。(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女子阿莉(化名)發現丈夫出軌,前年間便帶着律師助理與徵信社等人前往汽車旅館抓姦,阿莉在房門外聽見2人性交傳來的「嗯嗯阿阿」呻吟聲,待2人開門之際便失控朝女方大罵「賤女人」,事後遭到該女控告侵入住宅與公然侮辱罪。法官審理時認爲罪證不足,且阿莉發言當下情緒負面,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不能因他人主觀的不滿而責罰,故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阿莉與丈夫小高(化名)現已離婚,兩人婚姻存續期間,阿莉發現小高出軌女同事,2020年3月間丈夫藉口外出,實則與女同事在旅館開房間,阿莉便在律師助理與徵信社人員的陪同下,前往旅館抓姦。
阿莉一行人守候在汽車旅館的車庫,果真等到小高與女同事步出旅館,阿莉在情緒失控之下朝女同事飆罵,「賤女人,不要臉!」事後女同事認爲阿莉隨意入侵住宅,還公然侮辱她,憤而報警提告。
阿莉接受偵訊時,坦承自己的確有在車庫稱呼女同事爲賤女人,但強調若女同事沒與她老公開房,她也不會那樣罵對方;阿莉的律師則稱,阿莉在等候小高現身途中,有聽見2人做愛的聲音,纔會失控說出那些話,認爲無妨害名譽的嫌疑。
臺北地院法官勘驗證據,認定阿莉進入車庫時,小高與女同事本就準備退房,並無侵害2人的住居權,另外,縱使阿莉用詞粗俗,但阿莉面對配偶與他人共處一室的不堪場面而產生負面情緒,並非故意貶低女同事,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故不能輕率責罰,2罪嫌均諭知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