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在外偷吃 辯受不了老公愛「女原味內衣褲」

老公愛「女原味內衣褲」才外遇,臺灣高等法院法官不採信,判決外遇人妻賠償80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林姓副廠長提告指控黃姓前妻與「百大青農」謝姓男子外遇還生子,向2人求償,但黃女辯稱因林男網路上購買收集「味道甚重之女性內衣褲」,她無法忍受林的特殊性癖好才外遇,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不能因此減少她的責任,判決黃女與謝男須連帶賠償林80萬元定讞。

去年林男曾出面舉辦記者會,控訴2009年與黃女結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前年察覺老婆肚子越來越大,且連家都不回,這才知道老婆懷孕,甚至已經把小孩生下來了,且外遇對象,還曾經擔任百大青農的有機農場農二代接班人謝姓男子,他要對方「把老婆還我」。

後來林男與黃女經調解離婚,但林對黃及謝提起求償訴訟,主張黃女產下謝的兒子,不法侵害他基於配偶關係所應享有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他因而家庭破碎,身心受有痛苦,2人須賠償他損失。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黃女單獨賠償20萬元,林不服提上訴請求黃與謝連帶賠償80萬元,黃辯稱因無法忍受林的特殊性癖好而轉向謝男訴苦,雖與謝生一子,但林男也有過失,一審判她賠償20萬元並無違誤,謝男主張他不知黃女已婚才發生性行爲,不用賠償。

高院二審認爲,依相關事證堪認謝男明知黃女有配偶之人,仍與之發生性行爲,2人有逾越朋友交遊等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黃女甚至產下兩人之子,判決黃女與謝男連帶賠償8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