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與小王爽遊花蓮拍牀照 婆婆面前下跪痛哭上法庭不認

桃園人妻與小王遊花蓮住民宿拍牀照,在婆婆面前下跪痛哭坦承外遇。(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桃園人妻與小王遊花蓮住民宿拍牀照,在婆婆面前下跪痛哭坦承外遇。(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桃園人妻小安(化名)與小王阿豪(化名)同遊花蓮,還在民宿拍下同牀親密照,被丈夫、婆婆發現,小安下跪痛哭道歉,坦承外遇。然而丈夫提告後小安不認帳,說照片是在KTV拍的,且因丈夫沒有盡夫妻義務,她纔在婆婆面前說氣話坦承外遇。但法官不採信其說法,認爲小安與阿豪到民宿過夜還同牀,侵害配偶權,判兩人需賠償小安丈夫5萬元。可上訴。

據ETtoday報導,小安丈夫指控,他與小安2018年7月間結婚,但沒想到兩人結婚才一年多,小安就偷吃阿豪,兩人在2019年11月間同遊花蓮並在民宿同房過夜,還拍下同牀的親密合照;自己母親拿親密牀照質問小安時,小安下跪痛哭道歉坦承外遇,因此提告求償。

不過小安不認外遇,辯稱自己一人到花蓮,並沒有跟阿豪一起住民宿;照片則是2020年1月間參加友人KTV聚會時在沙發上拍的;至於向婆婆承認外遇,是因爲丈夫沒有履行夫妻義務,她纔在婆婆面前說氣話,並不是真的外遇。

不過法官調閱民宿住宿資料發現,2人牀照拍攝日期與入住資料相符,且牀照是入住隔日早上7時53分許在牀上依偎拍照,常理推測2人應是一同過夜同宿。縱使沒有證據證明她與阿豪有通姦行爲,但到民宿過夜還同牀共枕,明顯已經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的範疇,因此認定2人侵害小安丈夫配偶權,最終判2人須賠償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