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懷龍鳳胎 與尪爭吵後流產!意外發現小三早幫生小孩
高雄人妻意外發現小三早幫她丈夫生下2子,氣得對兩人提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女子和老公透過試管療程好不容易懷上龍鳳胎,懷孕期間卻撞見戴男載着陌生女子外出,爲此戴男還簽下「協議書」,若外遇將賠妻子500萬元,但事後2人仍多次爭吵,人妻甚至動了胎氣流產,好不容易重新懷胎生子,沒想到去申請戶籍謄本時,意外發現小三早爲戴男生下2子,氣得人妻向戴男、小三求償500萬及10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戴男與小三侵害人妻配偶權,各判賠50萬、30萬元。
判決指出,人妻和戴男2014年結婚後,人妻辭去工作專心備孕,透過試管療程成功懷上龍鳳胎,未料,懷孕5個月後,人妻與母親外出時卻意外撞見戴男開車載着陌生女子外出,人妻質疑戴男出軌,戴男爲表對婚姻的忠誠,簽下協議書,承諾若他與別人通姦,違反貞操、忠誠義務,願意無條件離婚,且賠償妻子500萬元。
但簽完協議書後,2人還是經常爭吵,甚至某次戴男還憤而離家,人妻肚裡的龍鳳胎也因動了胎氣流產夭折。事隔多年,人妻重新調養身體,再靠試管療程成功產下1子。
前年8月,她因工作需要申請戶籍謄本,發現戴男早在同年2月就認領他與小三生下的孩子,人妻不滿,氣得對戴男提告,要求他依照協議書賠償500萬元,而小三則要賠償她100萬元。
法院審理後,小三確實侵害人妻配偶權,考量月收僅3萬元,判她賠償30萬元較爲適當;至於違反協議書部分,法官認爲,戴男簽下協議書後雖與小三交往生子,但戴已與人妻調解離婚,並賠償40萬元,因此違約金部分酌減賠償50萬元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