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幫公婆辦後事與殯葬業者滾上摩鐵 辯:泡腳做SPA
人夫抓包妻子與殯葬業者摩鐵滾牀單,妻子卻辯,開房做SPA。(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人妻先後幫公婆辦後事,辦到竟然與殯葬業者滾上牀,綠帽夫發現後,氣得提出離婚訴求,但人妻卻辯稱,殯葬業者年事已高,身體不好,不可能發生性行爲,2人只是到摩鐵泡腳做SPA,但法官不信,認定人妻出軌判準離婚,並與殯葬業者連帶賠丈夫30萬 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跟丈夫結婚30多年,卻在辦理公婆後事時,結識劉姓殯葬業者,2人進而擦出火花,發展不倫戀,人夫查覺有異,2020年3月跟監發現,妻子搭乘劉男的座車共赴某旅館,報警捉姦,警察到場後2人拖延了20多分鐘纔開門,但2人不承認有發生性行爲,人妻僅坦承「曾經有做過,但很久沒做了」。
人夫說,捉姦妻子出軌後,她就離家不知去向,因而心死訴請離婚,並對妻子求償離婚損害30萬元,另須和劉男連帶賠償侵害配偶權的損害50萬元。
人妻出庭時辯稱,當天和劉男到旅館是因爲腳痠想做spa,而且劉男年事已高,身體不好,兩人不可能發生逾矩行爲,而且丈夫採集的衛生紙和毛髮都沒送驗,不能因爲與劉男到旅館開房就認定她出軌。
劉男則稱,自己只是把人妻當女兒看待,當天本來要帶她去拜拜,因爲她腳痠走不動,纔會帶去旅館做spa,自己則在旁邊看電視。
法官審理時檢視人夫提出的錄音證據,由於妻子曾向他坦承「曾經有做過,但很久沒有了」,因此認定人妻出軌,判準離婚,同時應與劉男需連帶賠償丈夫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