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網站寫求職信恐嚇2業者 冒名嗆「屠殺再放火」
中市林男今年4月間先後到人力網站冒名應徵、填寫恐嚇求職信件。法官依僞造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中市林男今年4月間分別到人力求職網內2業者徵才網頁,冒名教改團體主管姓名應徵,在自傳欄嗆「拿這封信給老闆看」,「聽說有人曾想買槍到前公司屠殺再放火」、「會有職場噩耗的重大新聞出現」等語,業者發現報警,警方循線逮人,林坦承犯行。法官依僞造準私文書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今年初爆發多起霸凌事件,某教育改革團體主管爲被害人爭取權益,豈料,卻被33歲林姓飯店男服務生盯上。他在4月1日起先後登錄在「104求職網站」徵才的某家茶店;在「YES123人力銀行」徵才的PC板製造公司等網頁,均冒用該教改主管姓名應徵,亂填年齡、學歷等基本資料後,在自傳欄位留言恐嚇。
林男在文中先嗆「這封信拿給老闆看」,指稱「聽說有人曾想購買槍枝到前公司屠殺一輪,再放火燒燬公司」、「是否與(職場霸凌)有關」,「讓那些正犯、共犯、沉默者的家屬們感受下痛苦(以牙還牙)、下地獄多麼正義啊」,「殺人霸凌是會上癮的」,「近日新聞(高中生輕生),他錯在沒買槍屠殺學校教職員」,「(三年內)會有職場噩耗的重大新聞」,「沒人想當殺人魔」等語。
兩業者先後發現恐嚇留言各報警處理,警方追查IP位址及調閱通聯記錄,循線逮到林,林坦承犯行,與教育改革團體主管達成和解,但被恐嚇2業者無調解意願。
法官以林不依循正當途徑理性表達意見,竟張貼恐嚇求職信件、冒用他人名義張貼不實求職履歷給2業者,涉犯僞造準私文書、恐嚇及誹謗等罪,從一重論以僞造準私文書罪,判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