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自封「威猛先生」狂戰女鄰居 正宮氣討500萬撫慰金

新北一名人夫與女鄰居外遇,數度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還自封爲「威猛先生」。 (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呂姓人夫發生婚外情,認爲自己性能力強,自封爲「威猛先生」,數度相約陳姓女鄰居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讓正宮氣得控告陳女侵害配偶權並求償撫慰金。新北地院審結,認爲陳女侵權屬實,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呂妻主張已與丈夫結婚30餘年,未料呂男卻與陳姓女鄰居勾搭上,2人在通訊軟體LINE上互傳曖昧對話,贈送禮物、親吻且多次發生性行爲,甚至陳女還會暗示呂男趕快離婚,她認爲陳女的行爲明確侵害配偶權,故依法求償500萬元。

對此,陳女聲稱,與呂男僅是一般朋友關係,且呂男多年前就稱已離婚,她收到挨告侵權的訴狀才得知受騙,認爲呂妻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與行車紀錄器中的當事者並非她,何況對話紀錄極度容易被冒名,對話也可以隨意刪除與修改。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一段行車紀錄器影像,影片中陳女說,「你跟我說了一句不知道什麼,鐵漢?還是什麼?」呂男迴應,「喔,威猛先生」、「我會問啊,爽不爽啊?我是威猛先生啊!跟我X更爽對不對?」、「是不是最喜歡跟我做愛啊!」等語,認定陳女與呂男的確發生性行爲,侵權屬實,酌情後判陳女要賠償5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