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釋法「沒有2次宣示機會」 香港法院最快14日裁決
▲樑頌恆、遊蕙禎也參與遊行,但依據人大釋法內容,2人極有可能被法院判決議員資格失效。(圖/路透社)
香港釋法風波越演越烈,6日晚間聚集約1萬3000名民衆遊行,抗議中共政府幹預香港司法獨立,破壞「一國兩制」。顯然港民的抗爭效果不大,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大)7日上午通過表決,全票通過香港行政特區《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
日前香港本土派新科立法會議員樑頌恆、遊蕙禎進行就職宣誓時,擅自變更誓詞,將「CHINA」讀作「支那」,還披上寫着「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布條,因此被認定是宣示無效,雖然之後2人多次試圖重新宣誓,但仍無功而返。
▼樑頌恆宣誓時披上「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布條,並以「支那」稱作中國,引起熱議。(圖/翻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YouTube)
香港政府認爲樑、遊2人違反宣示守則,包括《基本法》第104條,已經失去議員資格,並就此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裁決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再爲2人監誓。然而在香港高等法院作出裁決前,人大卻介入對《基本法》第104條作出解釋。
香港《基本法》第104條條文內容爲「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人大7日上午全票通過釋法後,代表廖長江也於北京向媒體表示,議員就職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不單是法定內容,而是參選出任公職的法定要求及條件,「依法宣示」必須真誠、莊重,若宣示人拒絕宣示、或蓄意宣讀不一致的誓詞等任何不莊重的形式,將不能再獲宣示機會。
人大此時介入釋法的用意相當明顯,意在反國家分裂、遏制港獨空間。雖然人大已經作出釋法,但香港高等法院最快也要到14日纔會作出判決。據《中央社》報導,大陸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受訪時指出,估計法院裁決時將會按照人大釋法內容,宣告2人議員資格失效。
香港釋法風波演變成民衆上街抗爭運動,引起各國媒體關注。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強調,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是中國政府轄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國家不應干涉。
陸慷直言,「港獨勢力搞分裂,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這違反法律、也違背民意,不僅損害中國國家主權,還損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希望國際社會認清港獨的真面目,充分了解人大釋法的必要性,支持中國政府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及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