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錢謊稱罹癌末期 恐嚇前妻賣淫幫吸「陽氣」
缺錢謊稱罹癌末期,恐嚇前妻賣淫幫吸「陽氣」。(示意圖/Shutterstock)
林男謊稱罹癌未期,涉嫌要脅前妻賣淫,被高雄高分院判刑。(洪靖宜攝)
高雄林姓男子向吳姓前妻自稱罹患大腸癌末期,要求吳女賣淫吸取他人「陽氣」才能助他戰勝癌細胞,若吳女不肯,他就以「下降頭」說法嚇唬她,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更一審依圖利強制使人爲性交猥褻罪,判處徒刑7年半。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缺錢花用,2016年6月初期間,向吳姓前妻謊稱罹患大腸癌末期,需要吳婦與別人發生性關係,以吸取陽氣的方式,才能幫助他戰勝癌細胞。
吳女起初不願配合林男,未料林卻扮起「東嶽大帝」,以神明語氣對吳女講話,或是對她發脾氣,更拿着吳女的生辰八字稱要「下降頭」,由於吳女篤信民間信仰,害怕若是不從恐真的會遭到鬼神等無形力量懲罰,於是配合林男要求上網找男客。
吳女從網路聊天室跟男客談妥性交易價碼後後,由林男載着吳女到高雄市路竹區汽車旅館等處賣淫,與男客進行全套性交易,每次得手的2500元全交給林男。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逼迫吳女從事性交易,還稱他跟吳女認識時,她就已經在外賣淫,也沒拿過吳女的錢,是因爲她對高雄地區不熟,纔會載吳女到旅館。但吳女反駁,稱自己有特殊體質,因此不得已纔會聽從林男指示賣淫。
橋頭地院審理時,法官綜合事證,認定林男觸犯2罪,依強制性交猥褻罪分處徒刑7年10月和7年4月,並執行刑9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爲林男僅觸犯1罪,改判處徒刑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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