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之先 臺南公佈3酒駕累犯個資

臺南市率先全臺公佈酒駕累犯名單,圖爲6日凌晨酒駕被逮的林姓女子資料。(臺南市交通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高雄去年底發生酒駕累犯肇事車禍,4口之家1死3傷,社會一致譴責酒駕;立法院今年初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10年內兩度酒駕者,可公佈其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將於3月底實施。臺南市13日率全臺之先,公佈3名酒駕累犯「去識別化」個資;臺南市長黃偉哲說,希望給酒駕前科者警惕。

道交條例修法 月底實施

黃偉哲去年底以美國「梅根法案」爲依據,呼籲中央修法,在不牽涉完整個資前提下,適當公佈酒駕累犯相關資訊。立法院於1月24日通過道交條例修法,酒駕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佈再犯者姓名、照片以及違法事實,3月底實施。

公路總局局長陳文瑞表示,法令3月底施行,由縣市政府交通事件的裁決單位及處罰機關公佈違規事實、姓名及照片;公路總局正與相關單位研議,公佈的格式會比較一致。

臺南市2日已率先頒佈行政命令,公告即起發生5類重大酒駕事件,包括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逃、社會矚目事件與酒駕裁決處分確定,都會公佈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

南市交通局13日於該局網站公佈首波3名酒駕累犯名單,皆爲酒駕裁決處分累犯,尚未有其餘4類嫌犯,含照片、發生時間與地點,分別是第2次酒駕的林姓女子、邱姓男子,與第3次酒駕的謝姓男子,並列出酒測值。

公路總局研議一致格式

黃偉哲表示,酒駕無法零發生,但大家對酒駕累犯深惡痛絕,臺南先用行政命令公佈第一波個資,雖有去識別化,但當事者親友、鄰居應可揣測相關資料,希望有所警惕。等到3月底中央法令施行,就回歸中央法令。

臺南2日公告實施「臺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首周仍查獲酒駕累犯,未來再查獲累犯,會持續於交通局網站公佈去識別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