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企業稅再遇挫折 各國無法就徵稅權分配達成一致

財聯社5月24日訊(編輯 夏軍雄)當地時間週四(5月23日),意大利經濟財政部長賈恩卡洛·焦爾傑蒂表示,關於全球最低企業稅的協議將無法按照原計劃在6月之前敲定。

意大利是今年七國集團(G7)輪值主席國。G7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於當地時間23日晚在意大利北部斯特雷薩開幕。

全球最低企業稅最早由經合組織(OECD)提出,主要針對的對象是跨國公司,因爲跨國公司出於避稅的目的,經常會將利潤遷至低稅率的國家,從而侵蝕了各國的稅基。

據聯合國估計,跨國公司轉移利潤導致各國政府每年損失的稅收高達5000億美元至6000億美元之間。

美國總統拜登上臺後,該國財政部長耶倫積極推進全球最低企業稅。

在經合組織的牽頭下,2021年10月,將近140個國家和地區達成協議,支持對國際稅收規則進行重大改變,即所謂的“兩支柱”協議:首先是重新劃定跨國企業徵稅權的管轄範圍(支柱一),其次是引入最低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稅率(支柱二)。

然而,全球主要國家仍未就“支柱一”中徵稅權的分配達成一致協議。焦爾傑蒂透露,美國和印度等國對協議條款持保留意見。

焦爾傑蒂表示,該協議不會在下個月的多邊簽署會議上得到所有國家的批准。他補充稱:“這項工作不會完成,這不是一件好事。”

就“支柱一”而言,各國需要重新分配約2000億美元企業利潤的徵稅權。

儘管“支柱一”面臨挫折,但“支柱二”的進展卻相對順利。“支柱二”要求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國公司繳納不低於15%的稅。

歐盟、日本和韓國等今年已開始實施15%的全球最低企業稅,但美國作爲這一國際稅收協議的發起國,卻連“支柱一”也無法落實,原因是在其國會面臨共和黨人的阻礙,始終未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