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產控南市國中公佈校排 憂造成學生惡性競爭

臺南市復興國中公佈校排並印在獎狀上。圖/全教產提供

現行法規要求中小學不得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和學校的排名,但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指控臺南市復興國中無視規定,將學生的校排印在獎狀上。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認爲,公佈排名容易造成惡性競爭、分分必較,呼籲教育部落實規定懲處違規校長。

林碩傑指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0條第2項規定:「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佈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教育部併發函各縣市政府,調查轄下學校公佈學生成績排名的情形,並嚴禁學校再發生類似情事。

學校不得公佈排名的辦理情形,已列入教育部統合視導地方教育事務及各縣市督學視導的重點項目。但林碩傑表示,臺南市復興國中無視規定,公佈校排並印在獎狀上,明顯故意違法,「不是臺南市政府執法不嚴,不然就是臺南市復興國中在挑戰教育部的底線。」

林碩傑認爲,學校公佈班排或校排容易造成惡性競爭,「分分必較、過度注重排名」傷害學生的學習興趣及動機,影響學生身心健全發展。爲讓每位學生髮展多元智能,避免以學科成績作爲評斷學生學習狀況的唯一標準,全教產呼籲教育部應落實法規,行政懲處違反規定的學校校長,以避免守法的學校被部分家長誤解,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