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龜山島海域「遊艇高速衝撞鯨豚」遭緩起訴1年 罰2萬

衝撞鯨豚遭緩起訴一年。(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今年8月發生於宜蘭龜山島遊艇衝撞鯨豚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而這也成爲全國首例因涉嫌違反野保法騷擾鯨豚遭移送之案例。對此,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法緩起訴一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海洋保育署表示,今年8月初在宜蘭龜山島周邊海域,一艘遊艇以高速行駛方式接近鯨豚羣,讓原本水面穩定遊動的鯨豚羣,突然改爲下潛,疑似對鯨豚造成騷擾,案發當時被另一艘賞鯨船上民衆手機錄影存證。宜蘭縣政府在接獲民衆檢舉影片後,立刻會同海巡署進行蒐證調查後移送,海保署也在第一時間提供鯨豚騷擾行爲分析報告檢方

宜蘭地檢署調查後,發現相關事證明確,且行爲人案情坦承不諱,審酌其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諭知其緩起訴一年確定,同時也須向公庫支付新臺幣2萬元。

另外,海保署進一步說明,過往在海上發生疑似鯨豚騷擾事件時,常因爲發生時間及過程短暫,倘若僅以片段的行爲照片蒐證,並無法客觀的對事實過程進行騷擾行爲判斷。本次鯨豚騷擾案由於有現場熱心的民衆協助提供完整過程的錄影畫面檢警,因此讓檢方可據此事證順利完成偵查及進行處分,顯見在案發第一時間透過民衆協助蒐集完整證據,對案件後續偵辦十分重要,呼籲民衆遵循友善賞鯨規範,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