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公共再生水建設考覈評鑑 高雄榮獲最高「優等」殊榮

鳳山水資源中心(再生水廠)。(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橋頭再生水廠意象圖。(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臨海再生水廠。(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頒獎典禮。(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供/林雅惠傳真)

「111年度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建設評鑑作業」,內政部營建署評鑑結果揭曉,高雄市榮獲全國唯二「優等」殊榮,日前在內政部營建署接受表揚。

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表示,因應極端氣候變遷,再生水計劃作爲新興水源,藉由將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讓產業用水無虞,化解產業與民間爭水矛盾,符合現今SDGs永續發展目標。

水利局指出,高雄市再生水整體發展,南高雄已建置完成鳳山及臨海2座再生水廠,每日供應7.8萬噸再生水供臨海工業區使用,另爲因應未來北高雄高科技產業進駐需求,水利局積極辦理橋頭與楠梓再生水計劃,預計橋頭再生水115年供應3萬噸/日,楠梓再生水2028年分3年供應7萬噸/日。

水利局表示,在全球減碳趨勢下,高雄市除了伏流水發展,經評估再生水開發較海水淡化具有節能且減碳優勢,故高市府自2013年起即配合中央多元開發水資源,積極推動水資源永續利用,期間努力成果於2023年度榮獲營建署評鑑優等殊榮。

水利局指出,再生水開發不僅爲高雄市提升用水調度彈性、提供產業穩定活水,也期許高雄市成爲再生水發展模範城市,落實水循環經濟,爲產業發展奠定穩固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