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反送中 港2青年攜雷射筆彈弓鋼珠 判囚8個月
2名香港青年在反送中抗議期間因分別持有雷射筆與彈弓鋼珠被捕,8日香港法院各予判處徒刑8個月。圖爲去10月在尖沙咀的示威集會。(圖/東網)
香港一名26歲展覽場地工人去年10月將雜物擲向警車,遭警方攔下後因搜出持有雷射筆被捕,另一名28歲運輸工因攜帶警棍、彈弓及鋼珠,2人同日在香港九龍城法院以「企圖刑事損壞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各判處徒刑8個月。
據《東網》報導,擔任展覽場工人的26歲被告羅偉洛去年10月13日晚上與約50名示威者在彌敦道對開聚集,期間一輛警車駛近時,被告把一個塑膠水瓶擲向警車車頂,發出「嘭」聲,隨後遭另一警車員警追截後逮捕。羅偉洛被捕後在警方告誡下保持緘默,警員在他身上的袋內檢獲一支雷射筆。
報導說,羅偉洛被控企圖刑事損壞及在公衆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8日)在九龍城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最終判被告入獄共8個月。
另一案是則去年10月27日在尖沙咀集會,一名28歲運輸工杜嘉俊被警方發現形跡可疑,上前截查後在其背囊及肩袋內檢獲一支伸縮警棍、2支彈弓、32粒彈珠及179粒鋼珠,因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同樣於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即時監禁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