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舉措保障民族地區羣衆用藥安全
郭靚
10月20日,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消息,爲築牢民族地區羣衆用藥安全底線,省藥品監管局通過完善民族藥質量標準化體系建設、加大民族藥全鏈條監管力度、部門合力推進等舉措,加強民族藥監管,切實保障民族地區羣衆用藥安全可及。
制定出臺《青海省地方藥品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組織制修訂並頒佈67種藏藥材、104種院內製劑質量標準,出版《青海省藏藥材標準》《青海省醫療機構製劑質量標準》,研究論證並組織編寫醫療機構製劑415種藏藥材、404種蒙藥材炮製方法指南。依託省重大科技專項,組織系統研究珍寶類藏藥“佐太”原輔料基源、炮製工藝、質量標準,並頒佈實施青海省“佐太”及其原輔料質量標準及炮製規範,對促進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將民族藥納入重點監管領域,堅持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單位監督檢查雙覆蓋,堅持藥品生產企業在新備案和臨牀使用量大的醫療機構製劑品種年抽檢100%全覆蓋。自今年起每年安排3箇中藏藥品種開展省級探索性研究,發現風險隱患,堵塞監管漏洞。
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部門聯合出臺涉藏地區首個院內製劑名稱、技術用語藏語翻譯技術手冊《青海省藏藥製劑通用名稱翻譯指導原則(試行)》,統一翻譯標準,規範製劑名稱。會同省林草局等部門共同認定併發布青海省道地中藏藥材(十八青藥),保障道地藥材資源可持續利用,出版《青海道地藥材志》。編撰完成《青海省醫療機構製劑監管手冊》《青海省醫療機構製劑彙編》(第一冊、第二冊),爲基層監管提供工具手冊,不斷提升基層監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