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議員座車還被搜出槍和刀 未移送聲押!新北檢迴應了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今(8)日上午在新北市議會進行質詢,質疑新北警方縱放人犯,新北市警察局迴應「因爲他非現行犯」,新北地檢署則說,若警方案件調查完畢並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會依法處理。(新北市議員邱婷蔚提供)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邱婷蔚今(8)日上午在議會質詢,稱她前陣子因行車糾紛,被民衆嗆聲罵髒話,報警後警方迅速逮捕人,在車上起出空氣槍、開山刀等,但因非現行犯僅函送,讓邱婷蔚不滿「爲什麼沒聲請羈押?爲什麼沒有移送?」新北市警察局迴應:「因爲他非現行犯」,新北地檢署則說,若警方案件調查完畢並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會依法處理,進行後續偵查。

邱婷蔚質詢時,播出一段影片,指出日前她從桃園返回新北,與助理開車行經五股地區時,因不熟悉道路,見導航指示靠右行駛,便打方向燈並等候後方來車有空隙時,才緩慢右轉切換車道,未料卻被後車猛按喇叭,助理搖下車窗道歉「拍謝」,對方卻仍不依不饒搖下車窗怒瞧國罵,讓兩人嚇傻,助理更說「疑似看到對方持槍」,她也報警處理。

邱婷蔚說,警方獲報後迅速循車牌查緝到對方,並在對方車上起出空氣槍、開山刀與無線電等物品,但後續卻僅將對方「函送」新北地檢署,讓她質疑警方縱放人犯,「恐嚇不是現行犯,你們抓到他車上有槍、有刀、有無線電,不是現行犯?不能理解!連議員在日常都碰上亮槍,馬上放他出來我是不是更畏懼?抓了以後就放出來是法規問題?這是你們新北的問題!」

新北市警察局長廖訓誠迴應,因爲對方並非現行犯,依法不得移送新北地檢署,另外依據鑑識鑑定後確認槍枝爲空氣槍、未有殺傷力,攜帶未具殺傷力的槍枝與開山刀僅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不得依刑法函送。新北地檢署迴應,若警方案件調查完畢並移送地檢署,檢察官會依法處理,進行後續偵查。

有不願具名的檢察官則指出,以當事人角度來看可能會覺得案件被輕輕放下,但警方有將案件送到地檢署,不論是函送還是移送,就算是完成工作了,剩下的是檢方偵查作爲。檢察官說,若被告行爲非現行犯、通緝犯,除非有檢方發的拘票,否則不得逮捕,警方執法是S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