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抨擊赦扁 賴士葆轟蔡政府法律雙標
前總統陳水扁。(資料照,趙雙傑攝)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強力抨擊赦扁,並舉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爲例,印證蔡政府的法律雙標,只會黨同伐異。(本報資料照)
520政權更迭在即,政壇出蔡英文總統打算在卸任前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引起高度爭議。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強力抨擊赦扁,並舉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爲例,印證蔡政府的法律雙標,只會黨同伐異。
賴士葆在臉書發文表示,蔡英文要下臺之前打算特赦扁,透過媒體放話測試輿論反應,然後採取措施控管降低對政黨的損害。一個人違反法律的行爲要對犯罪行爲負責,蔡英文想要特赦扁,要考慮扁案的複雜程度,既破壞法律的公平正義,也要顧慮社會觀感。試想2015年保外就醫這些年以來,如果阿扁謹守分際,清楚自己是待罪之身,感恩法律已給予特許和恩典,社會對扁的負面觀感不會這麼高,蔡英文的特赦或許不會如此惹衆怒,因爲阿扁這幾年視法律如無物,踐踏司法紅線的無底線的程度可謂空前。
賴士葆說,蔡政府容讓司法沉淪的狀況亦達空前,38次保外就醫期間阿扁以特權自居,到處趴趴走,不停地違反中監的四不規定,始作俑者是一開始中監當有做爲卻沒有依法行政予以規範,中監像個同步踐踏司法的奴僕,屈膝卑躬睜眼說瞎話的包庇縱容阿扁,造成阿扁的囂張,導致中華民國法律出現碰到阿扁法律就轉彎的一國兩制,要說中監是共犯結構並不爲過。
換句話說,阿扁除了龍潭購地案被判20年定讞之外,尚有4案未審,再加上保外就醫期間阿扁又累積更多法律不允許的行爲,以特赦免刑不免罪的原則,阿扁仍是待罪之身,蔡英文莫以爲總統一聲令下就可以像電腦一樣,按一個鍵就統統刪除淨盡。
賴士葆指出,從最近兩個例子來看蔡政府對於綠營公職犯罪的認知和認定:第一例,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接受8次性招待及涉嫌關說,南檢以查無不法結案,監察院通過不予以彈劾。第二例,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檢方查到言之鑿鑿的賄選監聽譯文,被地院法官認爲是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的消遣場面話,10人獲判無罪。相形之下,地方里長赴陸旅遊被檢調約談,多人列爲被告,恐嚇製造不得幫在野黨輔選的寒蟬效應。現在針對立委徐巧芯公佈臺灣與捷克援烏克蘭專案資料,傾全黨之力要將她以泄密罪查辦。
賴士葆強調,蔡英文打算要將揹負諸多重大案件的陳水扁特赦除罪,蔡政府的法律雙標,只會黨同伐異,對不起微罪被關、對不起重罪被關到滿、對不起很多想要保外就醫都無法如願的受刑人和家屬,他們的命也是命,法律沒有給他們相對公平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