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29萬除籍者投票權 藍營盼變通
逾2年未返臺而被除籍的旅外國人,若未於年底投票日前4個月恢復戶籍,將無法投票。圖爲桃機旅客入境的畫面。(本報資料照片)
受新冠疫情影響,國人返臺不易,離境2年以上遭移出戶籍,累計約29萬人;近日更傳出,若旅外國人未於年底投票日前4個月恢復戶籍,將無法投票。國民黨大陸部主任林祖嘉昨呼籲,選民的投票權不容變相剝奪,政府在非常時期應有變通做法。陸委會則迴應,臺商若在7月26日前完成辦理遷入登記,就有九合一大選的投票權,「選擇權在臺商自己」。
大陸全國臺企聯25日發文指出,目前政府除「離境2年移出戶籍」規定外,近期又聲稱被移出戶籍者如不能提前4個月回臺辦妥戶籍恢復手續,將不能在今年11月26日行使投票權,等於變相剝奪選民投票權。
臺企聯表示,該聲明引起廣大臺商共鳴,臺企聯常務副會長、新聞發言人、崑山臺協會長孫德聰指出,臺商因疫情2年多沒回家、想家了,大多想利用「九合一選舉」期間回家並行使公民權利,但卻面臨除籍問題。呼籲政府從寬解釋或修訂法令。
臺企聯副會長、東莞臺協會長吳勝豐表示,當「離境2年移出戶籍」政策迫使選前4個月或4個月內至少兩次往返,更得承受防疫隔離之苦,認爲特殊時期應人性化方式對待返臺投票鄉親。
據內政部統計,因旅居國外逾2年未返臺而被移出戶籍者,前年有5萬8619人,去年17萬7818人,創下疫情爆發以來新高,今年1月至2月也有5萬3416人。
林祖嘉表示,疫情不是這些海外國人造成的,長期未能返臺也非他們所願,非常時期應有更加變通做法,讓所有海外國人都能以相對簡便的方式履行公民義務,維護國民投票權益,這也是民選政府應盡責任。
國民黨建議,政府應研議提供國人因出境滿2年遭除籍但欲於年底返臺投票者,提前透過線上登記或委託在臺親友協助向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選舉人登記,兼顧防疫、便民和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