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超商躲三溫暖 假釋犯8小時落網
54歲毛姓假釋犯(中)6日凌晨4時許,持水果刀行搶北市長安西路的超商,警方獲報8小時逮人,檢方7日復訊後依攜帶凶器強盜罪,向法院聲押獲准。(李文正攝)
毛姓假釋犯6日凌晨4時許,因出獄沒錢,萌生「重操舊業」想法,持水果刀行搶北市長安西路的超商,得手400元現金和其他點數卡後,騎UBike躲到三溫暖休息。警方獲報8小時後,即在三溫暖更衣室逮捕他,檢方7日復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
54歲毛嫌,2006年底曾持菜刀行搶12間超商,當時逃亡半年,被稱爲「菜刀大盜」,令超商大夜班聞之色變;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20年定讞,併入監服刑10多年,今年5月5日剛假釋出獄,但毛仍無法迴歸正常社會生活,萌生歹念。
前天凌晨,毛騎UBike腳踏車停在超商騎樓,走進櫃檯後,持水果刀喝令店員:「不要動,把錢交出來,不然我就刺你!」店員嚇得往後站,毛戴口罩、手套,從收銀臺搜刮400元現金,以及電話儲值卡、點數卡等,共價值1000多元。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毛使用悠遊卡租車,轉搭計程車在西門町紅樓下車,之後進入一間三溫暖,上午11時許趁他換衣服,一擁而上將他逮捕,起出犯案用的水果刀。
毛坦承監視畫面拍到他本人,但否認強盜財物。警方說,毛以爲警察找不到人,其實警察早已鎖定他逃逸路線。昨檢察官復訊,依攜帶凶器犯強盜罪聲押,法官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