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35人遺產無人繼承 7500萬現金全歸國庫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113年截至7月底無人承認繼承遺產賸餘現金繳庫,計35件,總金額7,505萬3,481元,相較112年同期件數多8件,總金額亦增加2,511萬元,悉數歸入國庫供國家政務推動統籌運用。
該署說明,依據民法第1185條規定,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於民法第1178條所定公示催告期限屆滿,經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無人承認繼承遺產多由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如:律師、地政士、會計師等)代爲處理,倘有賸餘現金,由該遺產管理人辦理解繳國庫事宜。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對各遺產管理人秉持其專業能力及服務精神,積極協調遺產事務並順利完成繳庫,表示肯定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