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指夫是硬漢 小三逆轉有罪

李男偷情後猝死,趙姓小三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有罪確定。(林偉信攝)

63歲的李姓男子,3年前與婚外情對象趙姓女子汽車旅館幽會,發生親密關係後猝死,李妻控告趙女涉犯刑法相姦罪。一審臺北地院法官林孟皇認爲,李有勃起性功能障礙,判趙女無罪,但高院佐以李妻證稱,指丈夫生前做愛絕對會硬起來,認定趙與李確實有性行爲改判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三審被最高法院駁回,趙女有罪定讞。

趙女在2017年8月29日下午2點半,與李男共同入住汽車旅館,在房間內發生性關係後,李因身體不適,她通報救護車送醫,李男急救後仍死亡,李妻因此怒告趙女涉嫌相姦罪。

趙女在審理時辯稱,16歲就認識李男,且知道他年輕時就陽痿,當天他想要跟她親熱,性器官也有接觸,但因陽痿硬不起來沒有插入,她對李妻及其家人感到非常抱歉,但不認爲行爲構成相姦罪。

北院判趙女無罪,檢察官提上訴,高院認爲,李妻稱兩人結婚37年,丈夫沒有不能勃起的問題,況且趙女自稱「性交行爲只有一下子,死者就停止了」,依一般經驗法則社會通念,可認定2人已有性器結合行爲,改判刑3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對類似本件妨害家庭案,全臺有11件法官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案件司法院大法官本月31日將在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再決議是否應宣告通姦罪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