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YouBike問路當街性侵夜歸女 惡狼辯「看她長得不錯」無法控制
男子蔡宗諺前年凌晨騎YouBike尾隨夜歸女子,假借問路勒住脖子、壓制於地面,當街強脫褲子以手指性侵得逞,最終鄰居在陽臺出聲喝斥,蔡才逃離現場,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蔡4年2月徒刑定讞。
蔡2022年9月5日凌晨3時許騎YouBike欲返回住家,在臺北市某公園附近見女子騎單車經過,假借問路名義上前搭訕,女子迴應不清楚,蔡見女子頗具姿色,而持續騎車尾隨,直到女子下車後,上前以手勒住對方脖子,並壓制在地上,強脫女子外褲導致拉鍊斷裂,再以手指性侵。
女子極力反抗,用嘴巴咬蔡的手指並大聲呼救,附近鄰居聽聞到陽臺出聲喝斥「你在幹嘛我要報警」等語,蔡見狀趕緊逃離現場,女子脖子有2公分紅腫、胸部紅痕、背臀部3公分紅痕、手肘擦傷、左手臂抓痕、陰部約4公分擦傷、紅腫等。
女子事後報警,並稱案發後她感覺心裡受傷,一個多月沒辦法回去工作,不管在哪個地方看到男生站在旁邊就沒有安全感,她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臺灣治安這麼好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她不知道對臺灣是否還有信任。
蔡犯後雖坦承犯行,但屢屢以罹患疾病而無法控制行爲抗辯,還說「我問路時有看到她的長相,我覺得她還不錯,所以纔會有要性侵害她的念頭,如果她是老太婆或很醜,我就不會想」。
法院認爲蔡犯後態度不佳,至今也未獲得女子的原諒或和解,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但二審認爲量刑過輕,改判4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爲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