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圖壟斷?公平會罰凱擘210萬 天外天160萬
▲企圖壟斷?公平會罰凱擘210萬、天外天160萬。(圖/記者林睿康攝)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9日)針對大安文山(凱擘)、金頻道(凱擘)和天外天(獨立業者)三家有線電視公司,分別與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簽訂獨家經營權條款行爲,分別處罰新臺幣90萬元、120萬元和16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大安文山有線電視公司和金頻道有線電視公司經營區域分別爲「臺北市大安區」和「臺北市中山區、松山區」,從民國103年11月和104年12月開始,與公寓大廈管委會簽訂有線電視收視契約獨家經營權條款,限制管委會不得與其他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協議提供有線電視相關服務,否則取消優惠,並收取未到期費用作爲懲罰性違約金。
至於天外天有線電視公司,經營區域爲「新北市三重區、蘆洲區」,除了從民國101年開始與公寓大廈管委會簽訂有線電視收視契約獨家經營權條款外,更在民國104年6月起發函警示締約的公寓大廈管委會,要求拒絕其他的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進入社區架設設備或撤除設備。
公平會表示,三家業者的上述行爲,意圖阻礙競爭者(新進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已對競爭者產生一定阻礙,並損及部分不願意與這三家業者交易或有意轉換交易對象住戶(消費者)利益,因此在衡量這三家業者在其所在地具有相當市場力量,並以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者參與或從事競爭行爲,有限制競爭之虞,因此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3款規定,分別處罰新臺幣90萬元、120萬元和16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