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嗆選舉賭P幣、雞排 慘遭法辦2萬交保

桃園地檢署偵辦網路賭盤案件,黃姓男子日前在網路論壇PTT「HatePolitics」版發文,點名特定網友嗆賭,慘遭法辦。(翻攝自PTT)

桃園地檢署偵辦網路賭盤案件,黃姓男子日前在網路論壇PTT「HatePolitics」版發文,點名特定網友嗆賭,並準備好2萬P幣,1次1000P,還有雞排20份要賭檯北、新竹市長誰會勝出。不料遭警方送辦,並依違反選罷法、賭博罪嫌送辦,檢方諭知2萬交保。

黃姓網友10月12日在PTT發文,首篇點名某特定網友有沒有種,提供4個選項,包含臺北市長某候選人得票率、臺北市長某候選人勝選、新竹市長某候選人勝選、新竹市長某候選人敗選。他準備20000P幣,1次1000P幣即可。

雖P幣無法直接兌換臺幣,但在PTT用來抽獎、發錢頗受歡迎,因此有人看上商機提供臺幣換P幣,網拍業者目前約43元P幣可兌換1元臺幣。換算2萬P幣約臺幣約465元,1000P幣臺幣約23元

黃男11月1日又在PTT發文,嗆賭檯北市長某人會贏,新竹市長某人會贏,提供2名額各30片雞排,若贏了他捐雞排,若對方輸也要捐雞排。

屏東縣警局刑大獲報向桃園地檢署報請指揮偵辦,檢方日前通知黃男到案,並檢視手機內電磁紀錄,認爲黃男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賭博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諭知2萬元交保。檢方呼籲,若以選舉結果爲標的的賭博,均爲法所不許。

黃男事後也在PTT發文,他提到,雖自認並無不法,但跑程序很麻煩,請大家務必小心。

律師李德豪表示,依照刑法第266條的規定,在公共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就算在PTT或者其他網路論壇的場合,如果賭的是實際的財物利益也會處罰。如果開的是選舉賭盤的話,還會可能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