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霸凌女星「希望她老公外遇」 藝人蘿莉塔遭起訴

蘿莉塔(摘自網路)

藝人蘿莉塔去年因友人在臉書PO文女藝人李沐晴「和我丈夫睡覺」,留言迴應「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希望他(她)老公外遇」,李沐晴不滿提告,臺北地檢署21日依加重誹謗罪起訴蘿莉塔。

本名李晨菲的藝人「蘿莉塔」是2009年《大學生了沒》出道,爲《瘋神無雙》客席班底,被「綜藝天王」吳宗憲戲稱「幹譙龍」,是綜藝談話節目常客,曾被觀衆票選爲「最想轉檯女藝人」。

另李沐晴過去因演出香港喜劇情色電影《一路向西》,曾被香港導演封爲「邱淑貞接班人」,還曾拍過《命中註定我愛你》等戲劇。

檢方調查,去年6月,劉姓女子在臉書上po出李沐晴的EVA帳號截圖並寫「我來說一個故事.....我:嗨寶貝,你能把我的項鍊帶回洛杉磯嗎」,「Eva:sure的事情,姐妹他和我丈夫睡覺」,「故事結束 Result:婊子中的婊子 沒有必要說太多.....」。

劉女文章下方引來網友留言,其中蘿莉塔以帳號Lolita Lee留言「阿哈哈哈她真的就是這樣沒錯ㄟ(笑哭臉表情)」、「哈哈有機會碰面再跟妳說她其它婊婊的事(笑哭臉表情),希望他老公外遇(笑哭臉表情)」、「因爲她已經吃別人的男友&老公很多次,她也應該體會一下女生傷心的感覺。然後她有外遇啊哈哈哈哈」。

李沐晴發現後提告,檢警傳喚蘿莉塔到案,蘿莉塔否認犯罪,辯稱李沐晴是藝人,屬公衆人物,是否有外遇,屬於可受公評事項,也拒絕道歉。但檢察官認爲,蘿莉塔文章內容屬於私德,與公衆利益無關,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