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嗆:生女生幹嘛? 尪玩女人還施暴!悲情女成功脫離苦海

被婆婆嗆「生女生幹嘛?」丈夫不僅在外玩女人還施暴,女子訴請離婚獲准。(AI生成圖)

女子小萱(化名)與阿國(化名)結婚,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女兒,小萱不滿長期遭阿國打罵,婆婆還每天嗆她「生女生幹嘛?」後來竟發現阿國多次在外面玩女人,小萱認爲婚姻已無法維持,因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女兒的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她負責,阿國也需按月給付女兒扶養費1萬元,到年滿18歲止。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之前所核發的保護令,那次只有輕輕揮小萱的臉,沒有很大力打,其他傷勢都不是他打的。平常他對小宣很好,有說等老闆還欠他錢,就會去買房子,如果沒買房子,也可以在外面租屋居住,一家三口自己生活就好。

阿國表示,小萱說他外面有女人,已經是3、4年前的事,不要再拿以前的事情來說,而且如果外面有女人,幹嘛還要小萱回來,他就去找外面的女人就好。

女兒的親權也不可能給小萱,從出生到現在都是他在支付扶養費,最近因爲沒有錢,請小萱先幫忙出學費、牛奶費,但小萱都不要;如果由他照顧,他不會向小萱請求扶養費,而且小萱若去上班,也沒有人可以照顧女兒,而他若去上班時,家人可以幫忙照顧。

法官審酌,阿國在溝通時,多次未能審視自己的情緒,而以肢體攻擊方式,造成小萱受有傷害,進而導致小萱離家,雙方分居迄今,阿國應對婚姻無法維持的結果,負擔較重的責任。

法官考量,阿國的收入較優於小萱,且小萱是女兒的親權人,負責教養、照護、生活等事項,自然要耗費較多的心力,小萱與阿國分擔扶養費用的比例,應各爲45%、55%,小萱主張阿國應按月給付1萬元,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法官日前依法判決,小萱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而由小萱擔任女兒的親權人,也較符合女兒的最佳利益。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