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10三級防制區大增!5縣市晉升 環境部祭新措施
環境部11月18日預告修正「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草案。(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已在9月公告加嚴空氣品質標準,並規範縣市轄內每一個空品監測站都達標,才能列爲二級防制區,目前進一步預告相關草案,將原本屬於懸浮微粒(PM10)三級防制區的6縣市增至11縣市,代表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變爲三級防制區。環境部表示,草案預告期30日,未來會與地方環保局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加上三級防制區空污費率較高,將持續改善空氣品質。
環境部9月公告空品標準草案,加嚴PM2.5、PM10、臭氧等標準,並將原本縣市轄內所有空品監測站濃度平均值達標畫爲二級防制區的規定,改爲每一個空品監測站都達標才能畫設,環境部因此在11月18日預告修正「直轄市、縣(市)各級空氣污染防制區」草案。
環境部今天說明,依照草案,PM10三級防制區將從6縣市增至11縣市,也就是新北市、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嘉義市將成爲三級防制區,不過這5縣市PM10濃度下降趨勢不亞於其他縣市,被列爲三級防制區不是因爲空品惡化,只是因爲採用了更嚴格的標準。至於PM2.5三級防制區依然維持14縣市、臭氧三級防制區也維持19縣市。
環境部表示,針對三級防制區,未來將與地方環保局實施更嚴格的管制措施,包含新設污染源採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既存污染源進行污染削減。此外,由於三級防制區的空污費率較高,將投入更多資源於污染管制,促使企業投資污染防制設備,持續改善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