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第一中學自主招生100人

1月2日,平原縣第一中學發佈2025年“啓航計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計劃招生100人。

一、招生範圍及計劃

1.招生範圍:平原縣2025年應屆初三畢業生;

2.招生計劃:100人。

二、報名條件

1.綜合素質特別優秀,初二年級第二學期期末考試語數外理4科總成績在初中學校居於前列。

2.初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等方面具有突出技能或專長。

3.身心健康、興趣廣泛、三觀端正、愛黨愛國。具有較深的人文底蘊、責任擔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

2025年1月2日8:00—1月4日18:00。

2.報名程序

每名學生準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以初中學校爲單位組織填報《平原縣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薦表》、《平原縣2025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名信息彙總表》。紙質版表格及照片在規定時間內交至平原縣教體局業務管理股,彙總表電子版(excel版)發送至郵箱sdpysd@163.com。

3.資格審覈

平原縣第一中學將對學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者,參加學校測試。

四、自主招生測試

1.測試形式:筆試

2.測試內容:科學素養和人文素養

科目一:數學,原始分滿分120分。

科目二:語文,原始分滿分120分。

科目三:英語,原始分滿分120分。

科目四:物理+化學,原始分滿分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

3.筆試時間: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

4.筆試要求:考生持自主招生筆試准考證參加筆試。

5.筆試地點:(待定)

五、資格確認及錄取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自主招生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按照自主招生計劃數確定獲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學生。

2.若自主招生測試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數學、物理+化學、語文、英語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爲止。如上述各科成績均相同,一併錄取。

3.獲得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學生名單在平原縣第一中學公衆號公示3天,對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意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接到書面意見後3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公示期結束後,平原縣第一中學將確定自主招錄的學生資格名單並與錄取學生簽訂2025年“啓航計劃”自主招生錄取協議書。

六、錄取程序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的學生須參加德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佈後與其他我校錄取學生同時上報信息,註冊學籍。

七、師資配備及特色課程

1.師資配備:學校選派實驗部年富力強、教學成果突出的省、市教學名師擔任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2.特色課程:初高中課程銜接、學科競賽講座、學科學法指導講座、多條途徑上名校政策解讀、高中生涯規劃指導講座、優秀學長交流及團隊建設活動等。

3.“啓航計劃”完成後,立即啓動“育英計劃”。“一生一檔”,實施實驗部特有課程培基、引進競爭激勵機制、舉辦多種競賽活動、實行動態管理、定期舉行學生座談並根據學生學習需要開展個性化輔導或集體培優。

八、紀律與監督

1.本次招生考試工作由第三方組織實施,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按程序進行,招生信息將及時在平原縣第一中學公衆號公示,做到程序公開,信息公開,充分體現公正公平的原則,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諮詢及投訴處理機制

(1)諮詢方式

①到平原縣第一中學教導處諮詢

②瀏覽公衆號:“平原縣第一中學”

③電話諮詢:0534-4258022

(2)監督投訴電話 0534-4258022

九、其他事項

1.“啓航計劃”包含在2025年我校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內;

2.“啓航計劃” 擬錄取考生,中考志願填報時第一志願須填報平原縣第一中學;

3.獲得我校自主招生批次“啓航計劃”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其他批次的錄取;

4.本方案未盡事宜,按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招生文件爲準。

(平原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