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 屏市佔4個

屏東縣警局公佈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其中屏東市佔4路口。(屏東縣警局提供/羅琦文屏東傳真)

無號誌路口易肇事,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全縣今年1到8月發生車禍共1萬9249件,其中無號誌路口有2565件,造成18死、3580人受傷。警局13日公佈縣內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屏東市就佔了4個,提醒民衆行經路口提高警覺。

屏東縣10大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及車禍案件數爲屏東市信義路與協和路口10件、屏東市勝利路口與天津路口10件、枋寮鄉臺1線與隆安路口9件、屏東市民享路與公園東路口7件、內埔鄉南寧路與民善路口4件、屏東市廣東路與太義巷口3件、恆春鎮中正路與曉南路口3件、九如鄉九如路二段237巷與光復街口2件、潮州鎮介壽路與長春路口2件、東港鎮中正路一段與明禮路口2件。

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全縣1至8月全般交通事故件數總計1萬9249件,其中A1類(車禍當下或車禍發生24小時內有人死亡)交通事故98件、A2類(車禍有人受傷或車禍發生24小時後有人死亡)1萬849件。

分析車禍發生地點,在無號誌路口總計2565件,其中A1車禍18件、A2車禍2501件,共造成18人死亡、3580人受傷。警局也在8月底全面實施無號誌路口違規專案取締行動,1個星期就取締1714件。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執法。

警方表示,駕駛人在設有停讓標誌、標線的無號誌路口,應根據道路幹道與支道的區分,幹道車輛須減速慢行,支道車輛則須完全停車確認無來車後才能通過;在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的無號誌路口,「少線道」車輛須禮讓「多線道」車輛先行;同線道車輛應依「左讓右」、「轉彎讓直行」的規則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