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溪宮廟活動放爆竹煙火 民衆受傷消防局開罰

信衆遭爆竹煙火殘屑擦傷手臂,消防局依法開罰。(消防局提供)

活動現場燃放的鞭炮。(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平溪今(3)日發生宮廟參訪施放爆竹導致信衆受傷的事件,涉違反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第6條規定,新北消防局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開罰,處新臺幣3萬至15萬罰鍰。

平溪成安宮今日於十分老街南山橋歡迎友宮參訪,現場施放排炮及升空類的爆竹煙火,但因爲風勢太大,導致殘屑造成1名信衆左手背輕微擦挫傷,現場施放升空類及爆炸音類煙火未依產品使用說明留有適當安全距離,已涉違反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規定,遭消防局開罰。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燃放爆竹煙火應保持安全距離保護自身及周遭安全並注意相關事項,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應由大人陪同,並且禁止施放「飛行類」、「升空類」和「摔炮類」的煙火;不可同時大量串接、堆疊燃放或朝人、車、建築物發射煙火以及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