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車留軌道忘收走害區間車撞上 嘉檢起訴包商6人
臺鐵1列區間車去年5月9日清晨行經嘉義至南靖間東正線時,撞到遺留在軌道上一輛平臺車,警方在現場找到平臺車殘體。(翻攝照片/崔正綱高雄傳真)
臺鐵1列區間車去年5月9日清晨行經嘉義至南靖間東正線時,撞到遺留在軌道上一輛平臺車,造成列車損壞,經查該平臺車是施作嘉義市鐵路高架化工程所移留,工程人員疏於善後未清空現場,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承包商工程人員和監工共6人。
2023年5月9日,臺鐵南下3121次區間車清晨5點多11分許行經嘉義段時,撞上了不明物體,現場發現疑似交通部鐵道局包商凌晨遺留的手推平臺車,而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事發路段東正線軌道299公里762公尺處,當天零時起由營造公司施作嘉市鐵路高架化第4區電力杆基礎螺栓水泥封頂及拆模作業,並以手推平臺車載運工具和材料。
起訴書指出,何姓男子擔任領班,工程師林姓男子負責現場巡查,監造人王姓男子,施作人員爲魏姓、陳姓及葉姓等3名男子,同天凌晨3時40分許施工結束後,何姓男子4人應注意應將平臺車搬離施作現場,淨空軌道,竟疏於善後,將平臺車遺留在軌道上,而負責工程現場監工和安全維護的林男、王男也未巡檢施工範圍,導致區間車在5點11分撞上平臺車。
起訴書說,南下3121次區間車撞擊平臺車,造成列車現場停留8分鐘,列車主排障器、輔助排障器及碟盤制動本體等損壞,並衍生火車往來危險,事後何男、魏男、陳男和葉男4人坦承有疏失,林男和王男否認有何疏失,因事證明確,檢方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