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電價漲11% 小民免驚

電價調漲定案內容

經濟部17日召開電價審議委員會,會中決議4月起調漲電價,基於照顧民生穩定物價,民生及商業大部分不受影響,家戶每月用電701度以上、商業1,501度以上就漲,平均調漲11%,其中民生調漲2.6%、產業平均調漲平均漲幅14.2%,全臺約有177萬戶受影響,對於整體CPI影響推估0.204百分點。

行政院長陳建仁指出,發電燃料價格大幅上升,考慮到臺電去年虧損的情況,因此請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電價調整幅度,並尊重專業的決定。

經濟部表示,爲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住宅700度以下凍漲,有1,231萬戶,相當於93%的用戶不動,小商店1,500度以下不調整,有76萬戶,佔整體84%。另外,爲照顧學生上課環境,學校(幼兒園至大專院校)不調整。

漲價部分,住宅701至1,000度、小商店1,501至3,000度微調3%。同時爲提高節能誘因,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調漲10%、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5%,相當於177萬戶受漲價影響。

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7%,經濟部表示,產業低壓以內需、微中型企業爲主,電價調漲10%,低於產業高壓之調幅。另外,爲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以上者產業調幅減半,包含紡織、金屬刀具與手工具模具製造業、金屬加工處理業等產業,另外學校、農漁業電價不調整。

臺電預估,這次電價調整後,全年收入可增加600億元,但虧損要控制在千億元內仍有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