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稅”博弈進行時 國內市場該何去何從

證券時報記者 郭博昊

iPhone新品發佈在即,國內數字科技企業與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佣金抽成的博弈再次引發市場關注。近日,“iPhone 16可能將不支持微信,iPhone一旦升級至IOS18.2系統將無法使用微信”的傳聞在社交媒體上持續發酵。9月6日下午,隨着微信IOS系統迎來更新,“蘋果、微信二選一”的不實猜測已經瓦解。

記者注意到,雙方企業爭論的根源在於,蘋果認爲小程序遊戲(以下簡稱“小遊戲”)等新型業務可能會將用戶引導至第三方支付系統,從而繞開蘋果應用商店(App Store)的應用內支付渠道,規避了“蘋果稅”。

在受訪專家看來,相對更高的“蘋果稅”不僅增加了國內數字科技企業和應用開發者的成本壓力,也使得相關主體在國際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可以借鑑歐盟、美國,以及日韓經驗,通過加強監管、積極推動立法等方式,促使蘋果做出相應改變。

小遊戲“蘋果稅”

博弈激烈

數字科技企業與蘋果的博弈由來已久,無論國內、國際市場,“蘋果稅”都給企業和應用開發者造成了不小的負擔。而國內市場因承受着30%這一全球最高比例的“蘋果稅”抽成,這種負擔更加明顯。

在目前的IOS生態下,微信、抖音等App內的小遊戲發生的內購,並未接入App Store的應用內支付渠道,使得小遊戲內收入可以繞開“蘋果稅”。

近年來,以小遊戲、短劇等爲代表的新興數字產業規模快速擴大,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發布的《2024年1—6月中國遊戲產業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小遊戲收入達到166億元,同比增長60.5%,使得這一“漏洞”引起蘋果關注。如果此次蘋果對小遊戲加徵30%的“蘋果稅”,將直接影響應用開發者收益。公開資料顯示,僅微信小遊戲2023年就累計服務超40萬的開發者,並有240多款遊戲季度流水超過千萬元。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互聯網經濟研究院副院長歐陽日輝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對於App Store內的應用程序,蘋果提供了運行框架、支付服務、技術接口、App Store推薦流量等多種支持。而小遊戲、短劇的運行環境在微信和抖音內部,開發者日常所需的技術框架、安全能力、運營服務等均由微信和抖音提供,沒有享受到蘋果的各種支持和能力,對於這類應用,蘋果抽傭欠缺合理性。

有專家提醒,各方若因小遊戲“蘋果稅”未達成一致,對蘋果、國內數字科技企業,以及廣大應用開發者都會造成巨大損失。中國數實融合50人論壇智庫專家洪勇向記者表示,協商應秉持合作共贏的基調,並保護好廣大開發者權益。

多國“蘋果稅”已有鬆動

過去幾年,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陸續對蘋果發起反壟斷調查或訴訟,並加強相關領域立法。蘋果在歐盟、美國、日本、韓國等地相應調整了“蘋果稅”,從30%降低到17%—27%不等,其中歐盟標準稅率低至17%,同時蘋果在歐盟等部分市場開放了側載市場、第三方支付與外鏈支付,允許用戶通過App Store以外其他渠道購買需要使用的應用程序,以及應用程序內的數字內容。

第三方數據統計機構Sensor Tower發佈的報告顯示,2023年,“蘋果稅”的全球收入約223.4億美元,摺合人民幣約1608億元,其中,中國市場貢獻了超過400億元。

高昂的“蘋果稅”給中國數字科技企業帶來了不小的經營壓力。福州某網絡科技公司CEO張弛(化名)向記者表示,國內軟件開發者上線一款遊戲,若要繞開安卓硬件廠商的應用商店,可以在抖音等平臺上購買廣告,用戶點擊後,應用開發者可將用戶引至官網下載,達到避免與安卓硬件廠商佣金分成的效果。但蘋果在國內不開放側載市場,“即便在抖音上打廣告,也要跳轉到App Store下載軟件,軟件開發者需要支付‘買量’的廣告費和30%的‘蘋果稅’,負擔很重。”

不少企業試圖通過第三方支付繞開“蘋果稅”的嘗試也多以失敗告終。記者注意到,2023年下半年,中國遊戲開發商米哈遊曾兩次試圖繞開蘋果支付,但均未能成功。莉莉絲、丁香醫生等其他中國開發者也曾做過類似嘗試,同樣效果不佳。

洪勇表示,高昂的“蘋果稅”增加了應用開發者的經營負擔,可能會限制開發者在研發創新方面的投入。同時,相較“蘋果稅”已下調的國家,我國企業所承擔的佣金抽成壓力更大,不利於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國內市場該如何應對

作爲蘋果產品重要的銷售市場,國內數字科技企業及廣大應用開發者希望蘋果做出改變——適當降低佣金比例,開放側載市場、第三方支付與外鏈支付。

工業和信息化部運行監測協調局發佈的數據顯示,根據全國App技術檢測平臺統計,截至2023年6月底,國內移動應用開發者數量爲83萬,其中蘋果開發者爲58萬。如果蘋果能爲這近60萬的開發者“減負”,國內移動生態尤其是蘋果生態的創新與活力便有望提升,這既關乎國內開發者的收益,也關乎蘋果自身的生態收益。

從全球範圍來看,歐盟、美國,以及日韓已經通過訴訟或立法的方式,推動“蘋果稅”下調。其中,歐盟在2023年年底啓動實施的《數字市場法案》效果尤爲突出,該法案提出“看門人”概念,蘋果作爲六個看門人之一,被明確要求不能阻止消費者連接到平臺之外的企業,若違反將面臨最高達全球年營業額10%的罰款。在《數字市場法案》作用下,蘋果在歐盟地區做出一系列讓步。

“歐盟、美國,以及日韓的做法值得借鑑。”華東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所所長鍾剛向記者表示,可由行政執法機關在反壟斷領域對蘋果提起反壟斷調查,並積極推動相關立法,促使蘋果做出相應改變。

鍾剛認爲,對蘋果採取相關監管行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相關平臺治理規則的基礎上做出的合理行爲,這也有助於營造更加公平合理的營商環境。

此外,“消費者協會具有社團性質,也可代表消費者和蘋果接觸,在不激化矛盾的情況下,爲行業從業者、個人消費者爭取合理權利。”歐陽日輝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