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鼓勵生養意願 明年第2名以上新生兒津貼提高爲3萬元
▲屏東縣明年第2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提高爲3萬元 。(圖/屏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爲鼓勵縣民提高生養意願,減輕育兒家庭負擔,縣長周春米今(16)日宣佈,114年1月1日起,第2名以上新生兒生育津貼增加1萬元,調升爲3萬元,除加碼生育津貼外,父母同時還可申請到宅母嬰照護月嫂80小時免費服務。
周春米縣長表示,屏東縣111年全縣出生人數爲3,749人,上任後112年起發放生育津貼每名新生兒2萬元,全縣出生人數爲4,260人,較111年增加511名新生兒;113年截至11月底出生人數4034人,也比112年同期增加148人,連續2年出生人口數呈現正成長,可見縣民支持與肯定屏東縣的友善育兒政策。
活動中也請來孕媽咪現身說法,已經懷上第三胎的吳媽咪表示,預產期在下個月,縣府補貼月嫂服務80小時,免費額度用完後,想將生育津貼用於自費申請月嫂服務;新手媽媽何媽咪則希望把生育津貼花費在月子中心。
縣府民政處表示,屏東縣生育津貼與到宅月嫂服務、各鄉(鎮、市)公所發放的生育補助並不排斥,只要符合資格,皆可同時申請。
民政處表示,112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在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含辦公室)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滿1年,且申請補助時持續設籍者,每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2萬元,114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第2名以上新生兒,再加碼1萬元。於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申辦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辦公室)提出申請。
民政處表示,爲讓爸媽瞭解屏東縣各項友善育兒政策,縣府推出「屏東安心育兒手冊」跨局處整合本縣育兒福利與衛教資訊,內容有每人80小時到宅母嬰照護月嫂服務、提供價值6,000元的孕婦產檢交通補助車券、孕產婦諮詢專線、幼兒照護與健檢提醒、托育服務據點與費用補助、勞工育兒權益、親子共讀技巧與推薦書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