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枋山鄉臺1線違規抓錯車 枋寮警分局撤銷罰單
民衆向媒體投訴,開車經枋山鄉臺1線454.3公里南下路段,時速107公里收到1張1萬2000元罰單。枋寮警方表示,由於測速照到車輛與違規車輛不符,爲免爭議將撤銷罰單。
這起嚴重超速違規,除了罰款新臺幣1萬2000元,另外還有吊扣牌照6個月、違規記點3點等處分。VOLVO轎車車主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當時一旁一輛賓士轎車從外側車道高速駛入,質疑是這輛賓士轎車超速,自己成了替罪羔羊。
屏東縣警察局枋寮分局表示,民衆5月1日開車經枋山鄉臺1線454.3公里南下路段,遭測速照相取締超速違規,當地路段限速60公里,測速拍照時速達107公里,超速47公里遭舉發。
枋寮警方今天表示,經檢視照片及民衆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顯示遭罰車輛時速不在開罰範圍,當時另輛車從慢車道快速駛入,測速槍偵測車輛與違規車輛不符;將主動撤銷罰單,避免造成民衆困擾。
枋寮警分局說明,以往從未發生過2輛車重替疊致測速儀器出錯,已請廠商檢查儀器;民衆若遇類似情況可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佐證並提出申訴。另外,這次由於儀器狀況未明,另一輛車也不予開罰以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