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正名成功!原民會:儘速彙集相關意見修法或訂特別法
憲法法庭今天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報系資料照)
憲法法庭今天宣告原住民身分法第2條違憲,對此,原民會表示,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並將遵照判決意旨辦理。
憲法法庭指出,相關機關應於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依判決意旨,修正原住民身分法或另定特別法,就稱同屬南島語系民族其他臺灣原住民族認定要件、所屬成員身分要件及登記程序等事項,予以明文規範;逾期未完成修法或立法,舉凡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其本人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經註記爲「熟」或「平」,釋明其所屬民族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至今依然存續,且其所屬民族成員仍維持族羣認同者,於修法或立法完成前,均得向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申請依判決意旨認定其民族別。
原民會說,將遵照判決意旨,儘速彙集各界意見,並以修法或另定特別法之方式,妥適處理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以外的其他南島民族身分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