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西打」前總經理掏空8.8億元 最高法院今撤銷9年半判決
生產「蘋果西打」的大西洋飲料公司前總經理孫幼英、前財務經理鍾素娥透過虛僞土地交易案,挪用公司資產替國信食品還債,再以「假進貨真付款」手法私吞公司資金,孫女二審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6月、鍾女7年6月,最高法院今撤銷原判決,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審。
孫幼英除了是大飲公司常務董事、總經理,也掌控代工生產果汁的國信食品、經銷商旭順食品公司,鍾素娥也是這二家公司的財務會計。
國信食品因積欠銀行3.9億元債務,導致位於新店、價值11億元的土地面臨法拍,孫幼英爲挽救國信財務危機,與鍾素娥合謀,計劃一連串虛僞的購地案和借貸案,挪用大飲的鉅額資金替國信償還債務。
孫幼英、鍾素娥以大飲公司需增設中南部轉運中心爲由,2018年6月指示董事會通過以4億元購買國信的高雄不動產、旭順所有的臺南不動產的提案,過戶前就支付98%價款,並支付逾3000萬元的土地增值稅,
2018年8月,孫幼英、鍾素娥以同樣手法,再讓董事會通過以2.4億元購買國信位於新北的不動產,簽約後立即匯款1.5億餘元給國信公司;同年底,孫幼英、鍾素娥遲不過戶國信的高雄不動產,反將土地設定抵押,再向大飲貸款7800萬餘元。兩人也指示董事會將新北購地案改成貸款案,將還款期限拉長到32年,條件大大不利於大飲公司,損害公司股東、投資人的權益。
除購地、借貸案外,孫幼英2013年至2019年3月間,以「假進貨、真付款」手法,佯裝大飲公司間接透過國信、旭順向8家廠商進口糖原料,開立假髮票,侵佔大飲逾1億元資產,挪爲私用;孫幼英、鍾素娥共不法所得逾8.8億元。
一審認爲孫幼英違反證交法使公司爲不利益交易罪判8年2月、重大特別背信罪判7年6月,應執行9年6月徒刑;鍾素娥依違反證交法使公司爲不利益交易判刑7年6月。二審撤銷一審判決,仍判孫女9年6月、鍾女7年6月徒刑。
最高法院認爲,鍾素娥沒有明白放棄詰問證人的權利,但二審竟自行揣測,認爲鍾女放棄行使對質詰問的權利,與卷證資料不符,且採不利鍾女的判斷依據,違背證據法則。
最高法院指出,二審未審究大飲公司交易不動產而給付國信、旭順公司的價款是否超過不動產價值?大飲公司究竟損害多少?孫幼英、鍾素娥獲取財產上的利益,是否應扣除國信、旭順公司對待給付的不動產成本?仍有調查未盡之處。
另外,二審就孫幼英利用不知情的國信及旭順公司會計人員,開立銷售糖原料給大飲公司的虛僞發票,涉犯商業會計法部分,也沒有論斷及裁判,有違法之處;另二審認定孫幼英使大飲公司2019年度財務報告不實,卻未告知或訊問,沒有給孫幼英充分辯解、辯護及防禦的機會,也違法,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大西洋飲料前總經理孫幼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生產「蘋果西打」的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前總經理孫幼英,涉掏空公司8.8億資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