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林義傑成立公司一年提告近千件盜版案 宛如「鳥人」林英典再現
品觀點|林義傑成立公司一年提告近千件盜版案 宛如「鳥人」林英典再現(圖/品觀點提供)
超馬好手林義傑8日被檢警搜索約談,檢警發現,林某成立公司並向國外購買未在臺灣上映的電影授權,然後用下載軟體BT上傳這些電影種子引誘網友下載,再搜尋下載者IP向檢警提出告訴,同時與下載者談和解以取得和解金;近1年,全臺各地檢署受理該公司的告訴案件就將近千件爆。
雖然檢警是以涉及「非法包攬訴訟」爲由約談林義傑,但外界普遍認爲這是一起典型的「版權蟑螂」案,由於盜版是告訴乃論的刑事案,版權蟑螂經常藉此向盜版者進行民事勒索(又稱以刑逼民),逼迫盜版者賠錢了事。
對於檢警約談,林義傑9日在臉書迴應稱,沒有「放載點」,也沒有「釣魚」,更沒有「獲利千萬」,BT影片下載的種子,只要用GOOGLE大神搜尋,就會跑出一大堆。
臺北地檢署剛於今1月4日起訴1起版權蟑螂案,被告陳羅崇等4人以幫影視公司抓盜版爲業,卻故意上傳種子片源到分享網站,誘使網友下載轉傳,再一口氣擷取數十或數百名網友IP位址,接着「以刑逼民」,迫使網友們選擇和電影版權公司和解,陳羅崇等4人再從中抽成,8年間獲利達千萬元。
臺灣最著名的版權蟑螂當屬「鳥人」林英典,曾是臺灣省野鳥攝影學會理事長的他長期架設網站上傳其拍攝之野鳥照片,並載明「歡迎多加利用」,引誘他人下載使用,再定期搜尋網路尋找使用其照片的人或團體對其提出侵犯著作權告訴,並在訴訟期間提出和解金逼被害人和解。
林英典一生中至少提出170件告訴案,被告的對象包括殷琪、吳舜文、馬英九、劉守成、杜正勝等政經名人;就連學生交作業用了他的照片,也被告,有2名清華大學學生因使用他的照片,被索賠1225萬。
由於林義傑案件還在偵察中,李永然律師不便直接評論,只是提出幾點看法,提醒民衆不要誤觸盜版的法網。
李永然指出,成立公司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就提出千件涉及盜版的告訴案,正是疑點所在,這類盜版案件如果都成立,全國檢方將被癱瘓。
還有,版權蟑螂的手法就是「以刑逼民」,讓不瞭解著作權的民衆因擔心背上刑事污名,而賠錢了事。
李永然提醒民衆,在使用網路資料時要注意:有無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使用方式是否合理
針對林英典的盜版濫訴,時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就曾表示,著作的合理使用,簡單的判準就是有無營利行爲或商業用途,如果沒有,檢方傾向不做起訴處分;他還舉例,若有人偷了一張紙,在刑法上是犯了竊盜罪,但是否要依刑法竊盜罪論辦並不一定,論斷的憑據在於行爲是否真正達到必須接受刑罰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