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觀點|高市爭取中央補助原民孕產及就醫交通費 減輕偏鄉原民就醫負擔
品觀點|高市爭取中央補助原民孕產及就醫交通費 減輕偏鄉原民就醫負擔(高雄市衛生局提供)品觀點|
高雄市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3個原住民地區就醫至最近醫院達20公里以上,爲減輕交通費負擔,衛生局持續向衛生福利部爭取原住民就醫交通費補助,呼籲在地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多加運用。
符合資格孕婦至衛生所申請原民就醫交通補助費(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11年度在原民就醫交通補助共服務1,302人次,其中孕產婦產檢及生產就醫交通補助達126人次,佔總補助人次10%;衛生局透過持續宣導原住民孕產婦產檢就醫交通補助,提高孕產婦定時產檢的意願,孕產婦產前檢查及生產醫院距離達5至40公里以上,每次補助新臺幣200元至1,000元整,自110年7月1日起衛生福利部擴大孕產婦產檢服務項目,將免費產檢次數調升至14次,也可利用社會局的「好孕行得通」服務,讓距離不再是偏鄉民衆到醫院就醫需要面對的挑戰,進而及早發現高風險孕產婦,降低新生兒風險。
原民交通補助費申請,符合資格原民鄉親多加運用(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除了孕產婦產檢生產外,補助對象爲具高雄市原住民身分及現居3區原民鄉親,補助項目包括轉診、重大傷病、緊急傷病就醫、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等項目之交通費,符合相關規定者都可以提出申請,讓居住本市的原民鄉親能生病及時就醫,減輕經濟負擔,「雄」安心。
補助條件需要符合住家離就診醫院或是入住長照機構之路程(單程)達20公里以上,補助金額以距離醫院公里數區分,每次補助新臺幣爲600元至1000元,申請次數每人每年不超過10次、每季則不超過3次爲限。
112年原住民就醫交通補助費申請期間爲即日起到經費使用完畢爲止,請符合資格就醫當事人或其家屬,持戶籍謄本及就醫繳費收據、轉診單、入住長照機構證明或孕婦健康手冊等相關文件,於「就診日」3個月內至當地衛生所辦理,補助條件及各項相關申請資訊可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或洽詢當地衛生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