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恐致癌!從化粧品到食品包材明年嚴管 最高罰500萬
衛福部食藥署加嚴管制,明年1月1日起化粧品禁用包括PFAS在內的9種成分禁止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違者可處2萬到500萬元罰鍰。(王家瑜攝)
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是防水、防油的化學物質,廣泛用於工業及民生用品,包括化粧品、食品包材等,但人體暴露會干擾內分泌,可能造成癌症等危害。衛福部食藥署加嚴管制,明年1月1日起化粧品禁用包括PFAS在內的9種成分禁止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違者可處2萬到500萬元罰鍰。
食藥署說明,PFAS是一羣人工合成物質的總稱,由於具疏水性、疏油性、表面活性特性及化學穩定性,廣泛應用於工業及民生消費品中,例如紡織品、地毯、殺蟲劑、食品包裝上的防污、防油及防水錶面塗層等。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PFAS具有防油、防水的特性,可能被使用在化粧品中,作爲防曬等用途。配合國際間管理趨勢,食藥署今年3月21日公告修正化粧品禁止使用成分表,新增9項成分,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吳正寧說明,9項新增禁用成分中,有5項13種是PFAS,另外3項是過敏物質、1項是藥品成分;含有這些成分的化粧品,明年起禁止製造、輸入、供應、販售、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試用,如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可依違者可處2萬到500萬元罰鍰,且違規產品需沒入銷燬。
不僅化粧品,PFAS也常見於各式食品包材。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國內曾進行兩次調查,瞭解國人暴露風險如何,2011年抽驗52件樣品,PFAS濃度和國外文獻背景值沒有顯著差異,國人暴露風險並未較高;2023年抽樣180件,初步結果沒有顯著異常。
林金富表示,環境部已公告源頭禁用508種PFAS,食品包材若使用到這些物質,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6條規定,必須沒入銷燬,並限期改正。明年將針對包裝容器具的PFAS展開監測,陸續蒐集國際資料,並研訂法規標準。
另外,PFAS可能存在於環境中,如河水、海水、底泥、土壤、空氣、灰塵,食物可能受環境介質污染。林金富指出,目前歐盟已針對蛋、魚、羊、豬訂有4種PFAS標準,包括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烷磺酸(PFOS)、全氟壬酸(PFNA)、全氟己烷磺酸(PFHxS)。
PFAS屬於內分泌干擾物質,暴露於全氟烷基化合物與尿酸濃度升高呈正相關,同時也影響甲狀腺代謝及免疫系統;在生殖毒性方面,則會影響懷孕期間中胎兒及哺乳期間嬰兒的生長髮育,如出生體重低、神經發育、生殖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