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遭羈押禁見 律師今下午赴法院提抗告

彭振聲委任律師何勖愷今下午到法院提抗告。記者林孟潔/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前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法院認定彭賄賂金額極爲龐大,且有串證之虞,裁定彭羈押禁見;彭委任律師何勖愷今下午4時50分到法院遞狀提抗告。

律師何勖愷指出,律師團隊第一仍是關心彭振聲身體狀況,如大家所知,彭在羈押之前就已有身體不適而戒護就醫,律師團隊會和彭振聲一起度過這艱辛的程序,還是希望彭振聲能好好休息,以保持身體健康爲第一要務。

他說,針對羈押抗告部分,在收到星期一羈押裁定時,律師團隊就已開始準備抗告,由律師李嶽洋主筆撰寫抗告狀,他和其他律師來作公開資料、相關實務見解的研究,目標當然要在最短時間內提出最充分理由向法院說明,本案其實沒有羈押原因和必要性,其餘部分案情仍在偵查中,由於偵查不公開的關係,不方便對外說明。

媒體問及彭振聲是否有主張不熟悉都市計劃的內容?何勖愷表示,由彭過去的經歷來看,彭應該是工程相關的專業,和都市計劃有相當差距。

彭振聲在羈押庭中否認犯罪,且稱是根據都委會決議依法行政,不過,依羈押裁定書,法官卻認爲彭的犯罪嫌疑重大。

彭振聲的羈押裁定說,彭當時兼任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屬關鍵角色,卻在都委會多次會議中,有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之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及較無經驗之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

裁定書指出,同案被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經初步訊問後,均因否認犯行而被羈押禁見,而位居公職的邵琇珮則尚未經檢廉訊問,如果沒有將彭羈押禁見,恐有串證之虞。

彭振聲委任律師何勖愷今下午到法院提抗告。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