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3萬餘元遺失物消失 內鬼竟是承辦員警
新北市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備隊林姓員警趁着執勤歸槍空檔,竊走承辦的3萬餘元遺失現金,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罪起訴。(蔡雯如翻攝)
新北市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警備隊林姓員警今年7月間巡邏勤務,接獲銀行遺失物案件,林員雖然將遺失的3萬多元現金交給同仁清點,但卻在隔月趁着執勤歸槍的機會,偷走遺失的現金,直至同仁發現現金不見,調閱監視器後才得知內鬼就在警局內,新北地檢署今依竊盜罪起訴,並建請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林員今年7月22日執勤時,接獲華南銀行報案,前往處理3萬多元的遺失物,林員當日將現金交給同仁清點,由於當日是假日,同仁便將遺失物鎖在槍械室內拾得物保管箱,未料,林員隔月執勤返回派出所後,卻心生歹念,趁着歸還槍械的空檔,前往值班臺槍械室拿取鑰匙,偷走3萬多元的遺失物。
林員同仁當日發現遺失現金不見後,向陳姓副所長報告,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小偷竟是林員,林員隨即也坦承犯行,並繳回全數現金,不過仍遭長官移送法辦。
林員偵查中坦承不諱,檢方後續則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逾越安全設備竊盜罪起訴,並建請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