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通過涉港決議 陸駐港公署:停止干預中國內政

歐洲議會大會25日表決通過數項人權決議案,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示意圖/新華社資料照)

歐洲議會大會25日表決通過數項人權決議案,包括強烈譴責香港政府採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無條件釋放香港民運人士。對此,大陸外交部駐港公署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呼籲歐洲議會立即停止以任何理由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據大陸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官微消息,公署發言人表示,一、國家安全立法是國際通例。香港特區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落實香港基本法、大陸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和香港國安法的應有之義。歐洲國家自身建立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嚴密法網,卻肆意詆譭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正當立法,充分暴露其雙重標準和別有用心。

發言人續指,二、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特區執法和司法機關依法辦案,是踐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歐洲議會爲違法犯罪分子說項開脫,公然干預香港司法,是對法治精神的褻瀆和踐踏!

發言人稱,三、香港特區各界爲維護國家安全付出巨大努力,得到了香港人民和全中國人民的尊重和支持。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制裁履職盡責的特區官員,不過是虛張聲勢的政治作秀,絲毫動搖不了中央和特區政府依法治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

發言人最後強調,四、香港由治及興的大勢不可逆轉、不容阻擋。我們敦促歐洲議會切實尊重法治精神,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擾香港法治的徒勞之舉,立即停止威脅制裁的霸道行徑,立即停止以任何理由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